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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軒每年都要到多瑞賓館去一次,為了記念四年前跳樓他殺的阿誰區姓少年,也為本身尋覓一個答案。這五年來,他問遍了全部天下,都尋覓不到答案。如果阿誰少年還活著,現在都該大學畢業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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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點十五分三十秒,王子軒穿戴一雙拖鞋緩緩走到了三樓樓梯口。
再往上看,胸前佩帶著一個半個巴掌大小的十字架,十字架上雕鏤的不是耶穌基督,而是一個骷髏,給人很不舒暢的感受。最後看看他的臉,神采很慘白,頭髮被雨淋濕,呈一縷一縷的,還不住的往下滴水,眼睛很清澈又有些愁悶,讓人看著就感受肉痛。
“嘩嘩嘩……”一個非常微小的聲音從房間裡傳出來,他把耳朵貼在房門上,肯定聲音就是從房間裡傳出來的。
“咚!”
雨夜,吧檯趙娜坐在吧檯裡,百無聊賴,正在看一本號稱極限燒腦,推理頂峰的小說。明天是她最後一天在多瑞賓館上班,因為明天多瑞賓館就關門了,全部賓館的辦事職員全都提早分開了,就剩她一個員工在吧檯守夜。賓館的牌子燈還被雨淋短路了,本來就快關門的賓館半夜冇有牌子顯現,有人來留宿的能夠性就更小了。
兩小我法度分歧,分歧到幾近是同時邁出一條腿,一個從樓高低來,一個往樓下上去。兩小我的腳步聲整齊齊截,迴盪在淩晨不到十小我的賓館裡。
“咚!”
機器表的短促的音效再次響起來,噠噠噠噠噠……
凶手俄然動手,死者刹時斃命,冇有抵擋的機遇,然後再把死者抱到床上?這類猜想倒是能夠,但是,如許的話,不成能隻在死者的床頭部分有血跡,就算再謹慎,胸部刺穿的出血量,還是會滴在地板上。用魯米諾試劑檢的潛血反應能夠檢測出被凶手擦掉的血跡。題目是利用了魯米諾試劑,還是冇有檢測出多餘的血跡。以是說,死者隻能夠是在床上死掉的。
趙娜(鄙夷地看了男人一眼):“哪啊?男的,彆把我們老闆想成彆的老闆那樣。”
六月八號,淩晨三點半,王子軒還冇有睡,他坐在本身房間的床上,穿戴一件緊身的紅色襯衫,黑洋裝順手服扔在床上,下半身穿戴一條玄色的洋裝褲子,腳上蹬著一雙玄色的皮鞋。他是屬於那種成熟的大叔型的男人,固然隻要二十八歲,但是他的臉上有一種與春秋不符的成熟和滄桑。
四點十五分三十秒,區啟之昂首上看了一眼,把腳踩在了一樓樓梯的第一個台階上。
雨聲。
區啟之走在多瑞賓館四樓的走廊上,墮入了深思。
好了,把話說返來,冇有死者開門的能夠,凶手是如何進入房間的?然後,凶手殺完人又是如何分開房間,把門反鎖的?
“睡不著了……除了那些迷惑以外,另有一個更簡樸的疑問,凶器是甚麼?”王子軒完整失眠了,越是思慮,腦細胞就會越活潑越鎮靜。
他的呼吸有些沉重,像是身材很不舒暢。這些就是他首要的特性,其他方麵大師以為他長甚麼樣帥,他就長甚麼樣。但是必然要重視,他身上有一種病態美或者狼狽落魄的美。這要不粉碎這一點,大師能夠縱情設想他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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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是,王子軒每年的六月七日,都會到多瑞賓館開房間留宿,一向到六月九號才分開,看看這期間有冇有甚麼特彆的處所。現在,他放棄了這個設法,看來和特定的時候冇有乾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