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文明說:我們來查案,這個案子搞得我們頭都大了,本年7月25日,濱河市白山區上坪小區產生一起凶殺案,死者是一個24歲的未婚女子,胸口被人捅了兩刀而致命。
她瞄上了有錢有勢的國稅局局長盧小華,兩人眉來眼去,讀懂了相互內心的巴望,一天歌樂散儘燈火闌珊時,王春月被盧小華叫去開房,冇想到他們一上床就感覺如魚得水非常銷魂,大有宿世有緣相見恨晚之意。
第二十五節互換殺人
為甚麼會這麼巧呢?兩個好同窗,一個死了老婆,一個死了“二奶”?他們會不會互換殺人?
那麼7月25日,盧小華來到長江市,和肖青一起吃晚餐,飯後盧小華回長江大旅店睡覺,肖青開車去濱河市,也拿著盧小華給他的鑰匙,翻開王春月的門,這時王春月正在入迷地在看電視,底子冇發覺肖青正從背後悄悄向她靠近,等她感遭到時,已經晚了,肖青已經把刀插入她的胸口,肖青怕她冇死,又捅了她第二刀,然後漸漸退出來……
這麼簡樸的事如何就冇想到呢?如果盧小華於7月5日和肖青吃完晚餐後,拿上肖青給他的鑰匙,開車來到馬明花家,穿上鞋套,乘她睡熟後,悄無聲氣地翻開房門,躡手躡腳地來到床邊,把熟睡中的馬明花捅死,然後關上房門,再開車回濱河,如許就神不知鬼不覺地完成殺人了……
“歸正你們得盯住他,最好不要讓他出境,如果他冇有殺人懷疑,也有敗北懷疑,他一個局長,月薪才五六千,如何能住得五星級的豪華套房?還在內裡包‘二奶’,這不是瘌痢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嗎?”
我們奧妙傳訊了盧小華,他的態度非常不好,像茅坑裡的石頭又臭又硬,甚麼都不說,一上來就要我們拿證據,我們哪有證據呢?24小時後,隻好把他放回家。
這統統都是從旅店錄相和樓層辦事員那體味到的,顛末我們一再查證,環境失實,盧小華冇有作案時候,他的懷疑應當被我們解除。
因為巧遇之前的同事,喝了很多酒,還說了很多掏心話,江一明表情輕鬆多了。
“為甚麼?”
江一明沉思了一會兒,說:“這個盧小華的懷疑還是不能解除。”
“嗬嗬,我們在說一個男人出軌的故事。”江一明答覆。
當然,我們冇有放過他,再次傳訊他,就在這一次次的傳訊中,他不得不共同我們,最後他終究說7月25日他來長江出差了,住在長江大旅店1101號房間,我們明天是來求證他話,成果證明盧小華那天確切住在1101房,那天早晨盧小華的同窗肖青請他吃晚餐,晚餐後已經8點了,他們分道揚鑣,盧小華開車回長江大旅店,把車子停進車庫,然後上1101房睡覺,睡到早晨11點,厥後又出去和肖青吃宵夜,吃到12點纔回旅店,一向睡到第二天早上。
王春月覺得女仆人恐嚇她,賴著不肯走,女仆人一氣之下,叫來了一幫差人,說要把五春月關出來,王春月這才真的驚駭了,因而拿著女仆人給她的5000元,去病院做了人流,落得人財兩空,還被狠狠的熱誠一番……
盧小華說7月25日晚8點和肖青一起吃晚餐,隻是他的一麵之詞,統統環境都要等調查纔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