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4號婚介所_27.自辯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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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這時聽證室的大門俄然被推開,聽證官的宣判聲戛但是止,世人的目光也不由得齊齊移向門口。

連冥王都抬出來了,三位問訊的官員立時心頭一凜,忙齊聲道:“是是是!”

女聽證官道:“回總判大人的話,這隻是一樁小案子。已經進入到宣判的階段了。”

很較著,聽證官並不信賴她。而她除了自辯的幾句話以外,並冇有強有力的證據來證明甚麼。一但宣判,成果可想而知。

“另有人證。有證人親眼看到,當天早晨殭屍小江冇有像以往一樣在婚介所的大廳,而是上了樓。再共同這張照片,就那人證物證具全。”

女聽證官厲聲喝道:“開口!總判大人甚麼身份?豈容你在大人麵前大喊小叫?”

這個位置, 程想想認得,恰是她寢室的窗子。拍照的時候是早晨,窗子裡還透著橘色的暖光。固然窗簾是拉著的,但因為簾子比較薄,能模糊看到兩個抱在一起的人影,姿式極其含混。

說話間,他已經踱步到了觀眾席上,隨便往此中一個椅子上一坐,漫不經心腸道:“恰好本判這會兒閒得無事,就看看你們是如何問案的吧。你們都坐下吧,不要顧及本判的身份,就當本判是淺顯的聽眾吧。”

說話間,女聽證官再度用神通,開釋出那張隔著窗簾都能看出似兩人在擁抱的照片。趁便也證明,他們確切把握了證據的,並不是隨便科罪。免得總判大人感覺他們這些一線官員辦事不牢。

一個個懷著嚴峻不安的心坐回到原位上,女聽證官強壓下嚴峻的情感,大聲問道:“被告程想想,你違背紅娘條例第21條,與本身的客戶產生分歧法的男女乾係。此事人證、物證懼全。你另有甚麼可冤的?”

“就隻要這張照片嗎?那也不能證明,我們就有分歧法乾係。”這類時候,程想想隻能持續嘴硬。

大抵是出於庇護證人的原則,聲音是顛末變音,但是會這麼存眷她的,又與她有過節的,除了阿誰混蛋不作他想。

“咣咣咣!”女聽證官的法錘重重地連敲三下,大聲宣佈:“被告申冤無效,本官宣佈原444號婚介所望江分店紅娘程想想違背……”

“另有證人的證詞。”聽證官說完,手一揮,便有一份證詞呈現在虛空播放出來。

程想想:“……”

總判大人摸了摸袖口處精美的藍寶石袖釘,笑道:“地府司早已鼎新,連冥王陛下都親口說過,不要有封建官僚的風俗,對待下級職員,要本著劃1、尊敬的態度。你們這些一線官員,如果不能改一改過去民風,那鼎新豈不是口空口語?”

“我親眼看到,紅娘程想想和她的客戶殭屍小江走得過於密切。不但收留該客戶在婚介所留宿用飯,並且還於1月16號當晚,一向住在婚介所一樓的小江出冇有呈現在一樓。而同一時候,二樓的窗台上能夠看到男女姿式含混親熱的影子。我推斷,小江之以是不在一樓,就是紅娘程想想的勾引,在二樓行不軌之事。”

但是,疑問他們是絕對不敢問出口的。

世人:“……”

地府司職員多,辦理層呼應的也是非常龐大。光光大大小小的判官都有很多。而總判,則是判官之首,屬T9級的高官,權力天然是很大的。彆說是出入一個小小的後勤監察部,便是各個閻君殿上,也是能說得上話的。更有監察各級部屬分部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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