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罵邊把兒子往家領,吵喧華鬨的聲音隔老遠還能聽到。
外頭的飯菜,永久做不出柴火飯的香味,也貧乏這類融會了親情,融會了愛的味道。
方家的兒子叫方傑,和程想想從小學到高中都是同窗,他瞄了眼殭屍先生,最後目光落到程想想身上:“想想,你交男朋友了?”
說她也就罷了,恰好還非要扯上她姑,程想想憤怒之下,伸手就推了她一把。
程想想的麵色緩了緩,“你還是拿歸去吧,免得叫你媽曉得了,又該不消停了。”
方家婆娘連退幾步,眼看就要一屁股坐在血水上,卻被一小我扶住了。
程想想哪會叫奶奶忙?和殭屍先生說了一聲, 就跑去廚房幫手去了。歸正那隻殭屍到哪都不會認生,程想想也用不著把他當客人接待。
每次,一幫小孩子玩過家家時,方傑非要指定本身做爸爸,然後讓程想想當媽媽。程想想不肯,他就鬨脾氣。可程想想一承諾下來,他便嘻嘻笑著說,我是爸爸,你是媽媽,以是你是我老婆。氣得程想想拿泥巴糊了他一臉。
“傻孩子, 發甚麼呆。喏, 嚐嚐看好吃不。”奶奶一如小時候那樣,順手夾了塊豆腐塞進她嘴裡。
“燙,好燙!”她一邊嚷著燙,一邊卻捨不得吐出來。
奶奶一向耐煩地聽她說,時不時的插嘴問幾句。
奶奶撇了撇嘴道:“城裡有啥好?人多車多,東西還貴。歸君子一輩子,在哪活不是活?”
程想想語氣淡淡地問:“有事?”
轉而又對本身的媽道:“媽,今後不要把血水往這邊潑了。每天吵吵,也傷身不是?”
明顯她隻是個小女人,可方家婆娘也不曉得如何了,俄然就感覺她渾身披收回的氣場讓人有種膽怯的感受。氣勢頓時就矮了很多,嘴上卻還不肯虧損:“乾甚麼?乾甚麼?還想打鬥?彆學你姑,惡妻樣嫁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