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的屍身真的能本身活動?
“詳細我也不清楚,我都是聽其彆人說的,這個文小曼本來是校花,老多人曉得她了,她跳樓的事在當年還形成了顫動。”
咕嚕嚕,咕嚕嚕——
這麼想著,我把手電照向泡屍池邊上,如果運氣好,或許能發明點線索。
事情彷彿不簡樸?
冇有赤色的手指在暗色彩的金屬對比下,顯得更加的慘白。
我愣了一下。
屍身被福爾馬林浸泡,滿身都濕漉漉的,把它們從內裡弄出來,必定會留下一些水漬印。
一樣慘白的臉,嘴巴眼睛都天然的閉著,麵無神采。
剛纔我和小李分開這個房間的時候,有人偷偷出去過。
偷屍身的時候需求脫鞋進入泡屍池內裡嗎?
我俄然想起一點,心中猛跳,從速把手電照進泡屍池。
一步,兩步,我來到台階的最高處,站在了泡屍池的麵前。
隨即,我就搖了點頭,否定了這個猜想。
我有些惱火,這即是屍身是在我的眼皮子地下丟掉的,就算陸乙不諷刺,我本身也感覺不爽。
我問小李:“這個女人你也熟諳?”
“哥,哥......”小李牙齒碰撞,拿著警棍的手不斷的顫抖,連話都說不出來。
身材隱冇在玄色的液體中,暴露模糊的表麵,那隻慘白的手就是從身材的表麵中延長出來,抓在屍池邊沿的。
剛進門,就聽到池子那邊有奇特的聲響。
偷屍賊赤腳跳進屍池,扛著一具屍身從內裡爬出來,然後跑掉?
這一看,公然有發明。
那隻慘白的手,仍然保持著本來的姿式,順動手眯著眼睛往下看,是一具浸泡在福爾馬林中的慘白屍身。
我曉得在某種狀況下,屍身能夠像人一樣活動,但在這裡,我感受不太能夠。
“這誰曉得呢,幾年前的事了,說甚麼的都有。”小李拉了拉我的衣服,“哥,我們還是快點走吧,不管如何說,人已經死了,聲音還呈現在個好房間裡,怪瘮人的。”
伴跟著咕嚕嚕的氣泡聲,那隻手就那麼緊緊的扣在泡屍池邊沿,內裡的屍身彷彿隨時都能夠爬起來。
有本色性的發明,再疇昔跟紫葉彙報吧。
先不說偷屍賊為甚麼要用這類‘自討苦吃’的體例偷屍,就說地上這串足跡,不大,很清秀,較著是女人的足跡。
不對!
我再次看向黑漆漆的泡屍池,莫非屍身真的本身從內裡爬出來,跑掉了?
我靠近小李:“因為甚麼啟事他殺?”
主如果這件事看起來和丟屍的事冇甚麼關聯,也不能申明甚麼題目,跑疇昔說很有能夠會被諷刺大驚小怪。
可他把屍身玩弄成這類可駭的姿式,目標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