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這番貪財模樣,更引來一陣驚呼。見過流浪狗撿錢麼,就是這麼一份感受。
“你們兩個過來!”還冇吃完黑硬飯糰,劈麵來了一個精乾獸鬥士。他渾身高低冇有一塊贅肉,結實得如同一隻獵豹。但身上到處都是傷痕,臉上也是新傷摞著舊疤,看起來非常嚇人。
“握緊匕首,守住缺點!”色雷斯擺了好姿式,讓艾摩與阿達看清楚。然後他訊猛一刺,匕首寒光一閃,就到了艾摩喉嚨,“記著!一擊斃命的部位,纔是缺點。其他部位,都是盾牌!”
“叫爺爺也冇用,隻要明天能活下來!”色雷斯對統統馬屁說話免疫,對獻媚無動於衷。在他眼裡,隻要存亡,隻要明天同業的獵狗。
“有點心眼。”三角眼摟著艾摩,手裡匕首毫不粉飾地比比劃劃,“是現在宰了你呢,還是等泄漏了我的底,再把你剁成肉醬呢?”
“好!”艾摩聽出了色雷斯話語中森森寒意,當即拔起匕首,站了起來。他已經明白,在傷疤人色雷斯眼中,本身就是他出征時身邊的獵狗。死活底子無所謂,隻要在捕獵時,有幫忙就好。如果幫不上忙,他也不介懷當下把狗宰了。
“操,濺到我身上了。”中間的阿達,練習並不主動。他自大有戰技在身,對色雷斯簡樸兩刺看不上眼,練習一會就鬆弛了。見艾摩匕首飛舞,將死屍漿液甩到他身上,非常不對勁。
“阿達哥,我今後重視。”艾摩向來都是和順如貓,聽話地轉到木樁前麵,從死屍背後練習。匕首劍刃長不過七寸,但前後都能紮破心臟,皆能一擊斃命。
“尊敬的角鬥懦夫,我願成為你手中長鞭,勒死每一頭野獸。”艾摩還冇反應過來,阿達就衝了出去,乖順趴在傷疤人麵前,如同一隻狗。
明天隻是兩場小鬥獸,明天是大角鬥。小鬥獸是人和野獸之間拚殺,蠻橫不足狠惡不敷。而大角鬥是人和人之間爭存亡,更加凶惡刺激。但不管人獸還是大家,都是一方死儘才結束。色雷斯之前兩條獵狗,就是在大角鬥時死掉的。
“肉盾!”阿達當即彌補一句,讓艾摩瞭解地更透辟一點。艾摩頓時記起來,大鬨獸園的凶豹,何嘗不是把一條後腿當作肉盾,騙過獸奴逃了出來。隻要能活下去,甚麼都能夠放棄。
這個名字叫熊的巨無霸,隻是受了些皮外傷。色雷斯高低查抄一遍,找來潔淨白布包紮起來。然後叫上艾摩和阿達,一同回角鬥士宿營地。
“今後,叫我色雷斯!”傷疤累累的傢夥,手裡雜耍般玩著一把匕首,如同一隻胡蝶在指頭上飛舞。“我們鬥獸場,隻要匕首!進犯要快,動手要狠,完整依托本身材力、速率和技能來周旋。打擊同時要兼顧戍守,一旦失手,你們就是死人。”
“我跟著你,隻要還我自在。”艾摩頓時挑選了從命,也冇其他路可走。
“真是隻聽話的豬!”阿達搖了點頭,有氣有力地持續練習。
“咽喉!”“心臟!”把死屍綁到柱子上,艾摩開端苦練。每一刀,都要精確紮到位,一刀斃命,且不能讓頸椎、胸骨卡住。敵手不是一小我,若不能及時拔出匕首戍守,本身也成了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