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文宣,他淺笑的模樣,他對我剖明的模樣,他對我唱歌的模樣,如果我們瞭解還不到一個禮拜,但我感受愛上他彷彿已經有一個世紀那麼久了。
“你知不曉得,他整天都說你的好你的好,整天整天都重視你,隨時都是你的話題,你知不曉得,你讓人討厭,你看你,獅子頭,紅指甲,真的而不曉得你有甚麼好。”
“那一天,當他終究鼓起勇氣向你寫你一封情書,表達他的情意,你知不曉得,因為這個他掙紮了多久,整天都冇故意機上課,一向都是為了你?”
大朝晨的我在寢室裡發楞,花衝出去,上氣不接下氣,“林藍,文宣他返來了,不過……不過,還帶了一個女孩子。”
我電話聯絡他,發簡訊,好幾條的一向發,可訊息全無,老是傳來您撥打的電話已關機的提示音。
我擺脫他,我一貫高傲,一貫倔,“我就要他!”
我是名副實在的瘋女人不是麽?以是任何人都對我接下裡的行動都不會感到驚奇,我欲跑到他中間,把他身邊阿誰看起來平靜自如,小鳥依人的假女人狠狠的摔幾個耳光,然後破口痛罵“你丫的,衣服純情像了不起啊,冇有瞥見我這麼火的人是不是?那好啊,我就讓你看看唄”
就抬手籌辦把阿誰女人揪過來,文宣就像一個懦夫一樣死死的護住他前麵的寶貝,把她彎在懷裡,不讓我靠進一點。
我的防地一下就崩潰了,花對我大吼,“林藍,你看你現在甚麼模樣,你還要丟臉到甚麼時候,不就是一個男人麽?就這麼值得你在這裡瘋麽?”
但是,他隻是那樣憐憫的看了我一眼,然後拜彆了,和她的小女人,大抵大擺的分開了。
我一副惡狠狠的惡相,看起來真的像集市裡那些吵架的大媽一樣。
“林藍,你好自為之!”他達到了他的目標,天然快速脫身,好擺脫我這個費事。
“他把情書親手交給你,他說如許纔有誠意,但是你呢,回身就把他丟進渣滓桶裡,連看都不看一眼,你有想過,阿誰時候我看著他,有多麼的痛苦麽?他每天都為你酗酒抽菸,你以為我還看得下去麽?”
我跑到校門口的時候,他在那邊,遠遠的牽著一個女孩子,那女孩一頭和順的長髮,淡淡的淺笑,連我都不得不承認,和我是完整分歧的範例,她如許溫馨,而我,頂著一頭酒紅色的獅子頭,戴著五顏六色的金飾,耳朵上打滿了數十個耳釘,動不動就罵人……
像文宣那樣說的,報應,也應當在我身上應驗,讓我體味落空的痛苦,以是今後纔會變得溫馨,不會那麼惹人討厭嗎?
他滑稽的向我笑笑,“林藍,覺得你是誰啊?我說過你是我的女朋友就今後都是我的女朋友嗎?有冇有傳聞過“分離”這一詞啊?”
統統人,你們就看戲吧。看我的戲吧,我自我諷刺道。
我想,我如何都不會甘心。
接下來的幾天以後,我一向在等他,我安撫本身,不信賴花對我說的那番話,死都不信賴,那天那樣誇姣的景象還一向像方纔在歸納,在我麵前,新鮮新鮮的,我如何能夠信賴。
我走進他,想要他一個答覆,精確的說我不但願如許,也冇有誰如許做過。我溫馨下來,不再像一頭暴怒的獅子,“你不是說我是你的女朋友麽?”我指了指中間的女孩,“那她是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