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世唐朝_第十四章 紅薯玉米引發的血案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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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郎將,陛下召你。”唐朝人有個風俗,走路冇聲音,彷彿都喜好用飄的,在王家村裡冇發明,如何皇宮裡儘是如許的人,看了看春桃的大腳,再看看本身腳下一雙軟底布鞋,陽林心中又瞭然了,穿的像日本忍者的鞋,能有聲音纔怪,看來非得找點武功學學不成,老是讓人靠近了都不自發,太傷害了。

想啟程處默大口大口的吃著玉米鬚子,陽林就一頭黑線,不過大師既然都吃下去了,也不好說那東西是不能吃的,隻得拱手道:“陛下,紅薯確切是烤的微焦的皮最好吃,但小子留些泥巴在上麵是為了製止炭火將紅薯肉烤壞了,您吃了內裡微焦的肉便能夠了,表皮實在能夠拋棄的,另有玉米,小子說的畝產千斤以上,隻是說的玉米粒,至於玉米葉子,能夠餵馬,玉米心固然也能吃,但是太粗,磨碎了弄點酒發酵就是上好的馬糧,還能夠餵豬和彆的牲口。”

“你將這兩種作物說的這麼好,莫不是嫌朕給的官職太小了吧!”李二的表情被陽林越說越好,但感受老是不對味,驚奇道。

“陛下,東西少,人多,如何個分法?”陽林很臭屁的將一個玉米和一個烤的最好的紅薯分出來裝在了一個大盤子上,當然不需求解釋這東西是不是能吃,通過此中一個帶有暗語,和少了半截的玉米陽林就曉得,李二早就找人試過這東西是否有毒了,隻是冇有肯定食用之法和產量罷了。

“陽郎將?我甚麼時候成了朗將了?”陽林跟在春桃身後驚奇的問道。

“麗質,謹慎點,哥哥在這裡,保管這個最大的紅薯都是你的。”

“紅薯確切甘旨,特彆是紅薯皮,被烤焦以後比紅薯肉還好吃,下次烤的時候記得洗潔淨,害得朕幾乎吃了一嘴泥,但是玉米就分歧了,黃黃的顆粒,微甜,輕易下嚥,玉米心就有些難咬了,幸虧朕是上過疆場的男人,石頭也吃的下,像皇後如許的女子人家,就隻能吃黃米粒了。”李二一臉回味之色,明顯是把玉米粒讓給了長孫,本身吃了玉米心和玉米葉。

“是是是,陛下說的是。”陽林也曉得本身說錯話了,特彆是前麵幾句,直接把天子比作牲口了。

陽林捂著鼻子,看動手上的斑斑血跡,現在,他恨死武功了。

“呃,不美意義啦,這點小事情你還計算,麗質,我們走,嘿,彆吃皮,上麵有泥巴呢!”

越今後聽李二的臉越黑,本來是本身吃錯了,玉米葉子和玉米心是用來喂牲口的,但李二是帝王,有了錯他也不成能認,硬著頭皮道:“粗就不吃了嗎?人還冇的吃呢!哪顧的上畜牲,朕前些年四周交戰,就差吃人肉了,甚麼樹皮草根冇吃過,人,就不能被好東西慣壞了。”

能自稱長樂公主李麗質哥哥的人隻要三小我存在,太子李承乾陽林熟諳,已然不是,三皇子李恪明顯不會跟李麗質這麼密切,那麼就隻要四皇子李泰了,魏王李泰,想了好久陽林纔將這瘦子小子跟一個王爺對上號,史記魏王李泰聰明過人,脾氣豪放,最得太宗愛好,聰明過人陽林領教過了,本來心寬體胖對應的就是脾氣豪放。

“玉米一根分四份,儘量包管每人一份,紅薯你看著分,朕的要求是大家有份。”李二搶過陽林手中阿誰盤子,回身就走,世人卻冇有一個想要出去恭送的意義,他們的目光都盯著陽林,既然天子說了話,那就是聖旨,陽林現在掌管著這些玉米和紅薯的分派權,在場的大家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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