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鬼之書_第三章:十殿閻王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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閻羅王開完例會後,也回到本身的辦公地區,他是地府最高權力十殿閻王之首,地府大大小小的事情都顛末他批準,並且氣力是地府中最強的。

久而久之,閻羅王就成為了地府的帶領者,而其他九殿的閻羅就略微顯得無所事事了,以是在大家間,一提及地府人們就會記著閻羅王,其他幾個閻王則是提起較少,乃至冇有,顯得籍籍知名。

十殿閻王又叫十殿閻羅,十殿閻羅也叫閻羅王、閻魔王、閻羅,意譯為縛,縛有罪之人也。本來是古印度神話中辦理陽間的天王,在《梨俱吠陀》中即已呈現,佛教相沿這一說法,稱閻王為辦理天國的魔王。

閻羅王說道:“不管如何,我們都要定時到位才行,我們十殿閻王的威名不能輸給彆人,我們代表的就是地府的形象。”

官方傳說:據《問天國經》載,閻王疇前是毗沙國的國王,在與維陀始生王的戰役中因兵力不敵而發誓,願為天國之主。閻王所住的宮殿位於閻浮提洲南二鐵城山外,縱廣六千由旬,稱為森羅大殿。他部下的十八大臣帶領所屬百萬眾共同發誓,共治天國罪人。十八臣就是厥後的十八天國之小王,百萬之眾即厥後天國的浩繁獄卒。

第五殿,閻羅王,十殿閻王之首,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申雪,降調此殿。掌管叫喊大天國,並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台,令之聞見世上本家,因罪遭殃各事,隨即推入此獄,細查曾犯何惡,再發入誅心十六小獄,鉤出其心,擲與蛇食,鍘其身首,刻苦滿日,另發彆殿。

第九殿,劃一王,四月初八日誕辰,掌管豐都城鐵網阿鼻天國,另設十六小獄。凡陽間殺人放火、斬絞法律者,解到本殿,用空心銅樁,鏈其手足相抱,煽火燃燒,燙燼心肝,隨發阿鼻天國受刑。直到被害者個個投生,方準提出,解交第十殿產生六道(天道、人道、隧道、阿修羅道、天國道、牲口道)。

以是,地府中各種幽靈,鬼差和鬼卒,包含十陰帥對閻羅王都是又敬又畏,做事情也不敢有萬分之一的弊端,閻王的懲罰是很嚴峻的。

第三殿,宋帝王,仲春初八誕辰,掌管黑繩大天國,另設十六小獄,凡陽間違逆長輩,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滿轉解第四殿。

第一殿,秦廣王,仲春月朔日誕辰,掌管人間夭壽存亡,統管幽冥休咎、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人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田。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台,名曰孽鏡台,令之一望,照見活著之心吵嘴,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刻苦。

眾王都紛繁點點頭,隨後大師也未幾說甚麼了,開了一個短會以後,各自分開去措置本身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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