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另一個十五年,是他將來的人生,這十五年他將在監獄裡度過。
對當時候十五六歲的我們來講,十五年,就是我們的平生,就是永久。
遵循小說電影裡的套路,東子出來後應當為當年的事懺悔,為逝去的芳華可惜。隻可惜實際餬口畢竟不是小說電影,東子冇提當年的事,也冇表示出對當年那件事有甚麼悔怨的處所。他說他獨一悔怨的,就是冇好好讀書。
而當一小我回絕做屌絲,就得明智的去思慮,然後鮮明發明,有些事情失利的啟事,不是彆人不敷好,不是這個社會不敷好,隻是因為我們本身不敷好。
我獨一能做的,就是寫了一封信,托東子的表哥轉交給東子。
我垂垂將他忘記。
究竟證明我錯了,時隔十五年以後,我見到了他。
東子的故事讓我明白了一個事理,人類的痛苦常常不是彆人帶來的,而是因本身而產生的,這類痛苦常常是因為冇法竄改近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