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樣的話,他們今後不但對安然出產會產生麻痹思惟,並且大師還會拿開辟商當冤大頭,實際上開辟商給修建公司的錢一分很多,完整就是上麵的人分包工程把工人的利潤壓榨了。
當然了,楊浩目前是不體貼這個題目的,本來楊浩提早結了工程款,他感覺事情應當是處理了,但事情明顯冇有那麼簡樸,三天後,俄然就有一批人到工地上肇事……
當然了,楊浩也瞭解修建公司,修建公司養不起那麼多人,一旦有工程隻能找人承包,近況就是這麼近況,誰也竄改不了。
實在按理說,工人是受雇於包工頭,包工頭應當給買保險纔對,不測保險實在也並花不了多少錢,普通包工頭一年幾十萬的支出,有些不測保險一年才幾百塊,乃至另有更便宜的,買個保險應當不算大事。
以是楊浩慰勞金的名義拿出五千塊錢,算是開辟商的一點禮品錢,這點錢為甚麼會這麼少呢?因為他絕對不能讓包工頭以為,歸正出了事由開辟商掏錢的印象。
這錢對開辟商來講並不算多,但是有個題目,這個錢到底由誰出?
包工頭去看了,歸正短時候內是冇法乾活了,起碼得養上個大半年,醫療費加誤工費如何也得五六萬。
不管如何,事情隻能這麼措置,在這個位置上考慮的事情太多,不能由著性子來,狠心不狠心都隻能如許了。
按雇傭乾係來看,這錢確切應當由包工頭出,但包工頭冇錢,普通來講,做修建行業的都有一個潛法則,就是開辟商都是等工程乾到必然程度的時候纔打款。比如說半年發一次錢,還隻發一半,剩下的一半等屋子賣出去再一點點的給。
但是工人們常常冇有這個看法,以為阿誰錢是“多花的”,以是工人賺了錢甘願吃了喝了也不會買保險或者交養老金之類的東西。
以後楊浩提早結了一部合作程款給修建公司,讓修建公司打給出事的阿誰包工頭,並且話他也說的很清楚了:“十萬塊,你愛如何花如何花,愛如何給如何給,但這是你的工程款,至於受傷工人,那是你們之間的事情。”
那麼包工頭受雇於修建公司,修建公司受雇於開辟商,再如何講,保險這個題目也找不到開辟商,如果真要算起來,開辟商給修建公司的錢,這點不測保險的確是毛毛雨,但是一層一層的往下包工程,上麵的人各有設法,能最後到工人手裡的是越來越少,這個事開辟商也管不了,就是這麼個行業近況。
這幾個啟事放在一起,五險一金如何能夠落實的下去?
所謂細節決定成敗,楊浩能穩住出事現場,關頭就是兩個細節,第一,楊浩擺出氣憤的態度來提示大師安然施工的首要性,讓現場的包工頭在思惟上有所警戒,並峻厲聲明要究查任務人,如許包工頭內心也就明白,出了事他們是要出錢出醫療費的,並且另有能夠有懲罰金。
事情穩住了,工程進度也就穩定了,但受傷工人也傷的不輕,不過幸虧冇死人,腿斷了,肋骨也摔斷了五六根,伴隨輕微腦震驚,並且因為震驚的啟事胸腔和腹腔呈現了內出血的征象。
當然,這個社會本來就很龐大,開辟商,修建公司,分包的地頭蛇,包工頭,這幾個錯綜龐大的乾係中總有幾個是黑心的,那終究誰是誰非,誰又說的清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