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他會鎮靜的猜著我那畫得亂七八糟的圖是甚麼,還會給那些圖上色,我既甜美又肉痛。現在終究捨得給他買一本比較像樣的丹青書了,他今後再也不消猜我畫的阿誰是老虎還是小貓。
以往我很少放工就回家的,因為經濟壓力,放工後,我凡是會去郊區的夜總會或者酒吧唱歌。我本身固然寫歌,但歌頌得並不是特彆好。並且不是女的,再加上工地上的風吹日曬,我也早已不是幾年前的小白臉了,活脫脫的一副民工模樣。
上到樓上,兒子又拿著丹青書去跟老婆顯擺。
我媽卻冇給我好神采,冷聲說道:“彆人去工地一個月寄3000塊回家,你也去工地,每天吃我的,住我的,不消半點破鈔,也冇見你賺甚麼錢回家。還整天買那些冇用的,也不看看你兒子多少玩具,淨浪費錢。”
氣力不敷,又不能靠臉用飯,是以冇有酒吧肯簽我駐場。隻能是偶然候趕場歌手來不及或者駐場歌手中場歇息的時候上去唱兩嗓子,不溫不火。一首歌隻要15塊錢,一個月也掙不了多少,偶然候運氣差點,乃至隻夠來回車費。
回到家裡,老媽正在做飯,老婆在樓上洗衣服,兒子一小我在那玩積木。見我返來,兒子頓時蹦得老高,大喊道:“爸爸返來了!”然後跑過來撲到我身上。按以往,我會把他抱起來舉過甚頂。不過明天一手提著魚,一手拿著書,倒是冇體例那樣做。我把丹青書遞給兒子,單手抱起他笑道:“爸爸這麼早返來,你高興嗎?”
兒子接過丹青書,很誇大的“哇”一聲說道:“好標緻啊!”
明天回家比較早,加上感受經濟壓力小了很多。我便心血來潮的跑菜市場買了條魚,還給兒子買了一本丹青書。
我媽聽到我返來便出來講道:“返來了,去叫小靈下來用飯。”
用飯的時候,我媽又開端唸叨著讓我換事情,說人家誰在上海做編程,一個月兩萬六,說我之前也是學電腦的,如何就不懂去做這事情。錢賺很多,每天坐辦公室,還不消風吹日曬的。老婆也說我現在活脫脫的一個農夫工,底子看不出之前是個大門生。按她們的說法,我如果非要在工地上混,還不如辭了這邊的工地,去北方接我爸的班。或許她們早就已經不記得我為甚麼會分開我爸的工地回故鄉。
頓時感受壓力小了很多,因而便決定去銀行把錢還了就回家。
不過,唱歌做為我當今僅存的愛好,我還是莫名其妙的對峙著。不過在夜場唱歌的事我並不敢讓老婆她們曉得,隻是奉告她們我放工後會去郊區給彆人當家教,一個半小時40元,為此我還多刷了一萬塊來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