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說道:“這張光棍離咱家比來,相稱於鄰居了,他既然是冤死的,骨灰又被撒河裡去了,他無親無端的,你看明兒個到他房裡清算點衣服,給他立個衣冠塚?”
父親回到屋裡後,母親歎了口氣說道:“這趙壯乾了這麼傷天害理的事兒,也是苦了他爹了,前幾年女人冇了,現在兒子又冇了,他還如何過。”
村長撂下這麼句話回身就走了,其他村民也紛繁散去,隻剩下趙樹根看著渾身是傷的趙壯的屍身,痛哭流涕。
江生和小五看到那具屍身的時候,嚇得麵色蠟黃,當場就嘔吐起來。
母親嗯了一聲,將蠟燭吹滅。
遵循普通來講,堂口的人如果犯了事,隻要不事關性命便能夠交錢保釋出來。
母親說道:“我內心發堵,你說趙壯害死蘭英和鄰村的丫頭倒罷了,這是她們命裡有劫,張光棍是找誰惹誰了,死得太冤枉,他也給咱家送過魚的,還是條十幾斤沉的大紅魚,當時候人家可說那是龍魚,吃了以後生的孩子是能夠高中狀元的,好幾小我要出錢買張光棍都冇賣,送給了咱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