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飛這五十度的白酒,被宋朝的人買歸去,實在還能夠往內裡摻上十倍的水出來……那我還賣甚麼酒啊?我直接賣酒精不就得了?
“不瞞三翁,要說更好的酒,我們道觀也是有的。隻是釀造起來太吃力量了,代價天然也是極高。賣給這些番人,想來這類淺顯的酒已經充足了!”
張三翁用心做出一付恍然大悟的模樣,讓文飛肚子裡暗罵一聲老狐狸。卻不曉得他本身也是普通,嘴裡說出來的幾近就冇有一句實話。
白勝的一桶酒差未幾應當有20斤,那麼一斤要值兩三百個銅錢,也就是RMB七十五塊擺佈啊。
文飛開端還覺著這幾百倍的暴利,讓人鎮靜之極。但是接著一算,尼瑪啊,老子時空穿越做倒爺這麼獨一份的買賣,也才這麼一點利潤。狗日的那些名酒,哪個不要賣幾百塊幾千塊一瓶啊?這利潤比道爺我還要高啊。想到這裡,內心未免微微的有些不平衡起來。
戲肉來了,和張三翁文縐縐的扯淡了半天。等的就是這句話。讓文飛本身把這酒賣出去,他可冇有那般的本領。但是如果能找到代理人幫手代理來賣,那就好多了。歸正他的酒,本錢極低,如何樣都是贏利。
甚麼東西,隻要一被當局插手辦理,那麼代價必定會高的離譜。這宋朝的酒也是普通,水滸傳內裡智取生辰綱的時候白勝賣給楊誌一夥的家釀村酒要5貫錢,就是文飛開端時候見過的那種酒糟都冇有過濾潔淨,看起來像是稠稀飯普通的酒,便要五貫錢。遵循文飛這一段時候的察看,起碼要值RMB一千五。當然了,黃泥崗的物價必定要比東京便宜。另一個啟事能夠是因為當時黃泥崗上酒是稀缺商品,白勝又處於把持職位,同時另有晁蓋一夥在競相抬價,才把這桶酒炒成高價的吧。但是也能夠想見這酒在宋朝是有多麼高的利潤了吧?稱為暴利,一點都不為過。
幸虧當代另有一種石鬥,倒是當代的酒器,同時也是量具,就是稱量液體時專門用的計量東西。依古製,一石即是十升、一升即是十角,當代酒坊裡賣酒者用來從酒罈裡舀酒的長柄勺(俗稱酒提子)就是“角”。那這一石有多重呢?普通來講是三十二斤擺佈。以這類計量製計算,一“鬥”酒約莫為三斤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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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還想買酒,我說如何這麼誠懇。文飛內心暗道了一句,便道:“我的酒天然另有,就是代價比較高。你也看到了我這酒這麼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