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哈哈一笑,說:“不管如何樣,帶上你的傢夥,我們解纜吧。”
咣噹!我聞聲我的腦袋撞到地上的聲音。實際上,是我的靈魂嚇得掉在地上了。不會吧,本來這個“非務辦”,就是《第一誡》裡的庶務科?難怪我一看到林森有點小帥小帥的彷彿鄭伊健的時候,就有種非常不祥的預感。難怪我向來冇有傳聞過有如許一個辦公室,這絕對是特彆建立,擔當特彆任務的。不可,我的明智奉告我,如果我不立即寫辭職陳述的話,我這條命就有能夠交代在這裡了。
我還能如何?我隻能說,我的傢夥我一向帶在身上的。
辦公室的一個角落裡擺放著幾張桌子,坐在一張椅子上的一個傢夥看到了我,他就對我揮了揮手,說,出去出去。
“我給你解釋一下吧。”林森說:“我們這個辦公室叫非常事件措購置公室。所謂的非常事件,就是指非普通,不公道的事件。第一誡,這個天下上是冇有鬼的。”
莫非這就是運氣的安排?我很哈姆雷特,很悲劇的想。
我叫了一聲林主任,他既然是辦公室的頭,天然應當叫主任。林森笑了一下,衝我擺擺手,他彷彿不在乎本身的職銜。
我想起了大力哥,他一門心機的想當刑警,做夢都想帶一支槍在身上神情,可他卻被安排在了警務之窗當公家人物,接管全域性大小警花的膜拜。我一點也不想配槍,可為甚麼要讓我跟林森去措置一起有能夠是基因變異蛇咬傷人的案件呢。
林森給我發了一支菸,說:“真的男人,不廢話。”說著,就走了出去。
我看著那份檔案和配槍,一點都冇有拿起筆來具名的慾望,我感覺我都將近哭了。我說:“林主任,我隻是文職。”
我驀地想起為甚麼感覺這個場景有些熟諳了,那是一個香港電影內裡呈現的人物和景象。《第一誡》,那是一個看了讓民氣裡毛毛的鬼片。
這個傢夥彷彿也就三十出頭的模樣,中等身材,留著長長的頭髮和滿臉混亂荒涼的絡腮鬍子。那次在朝陽區見到辨彆局的阿誰陳祥華看起來就夠頹廢了,麵前這個傢夥彷彿就更頹廢,他完整不像一個差人,而像一個墨客或者藝術家。上班時候,他身上乃至另有些酒氣。我一下子感覺如許的景象很熟諳,在哪看到過呢?我細心的看著他,這傢夥固然頹廢,但是不成否定他還蠻帥的,有點像……鄭伊健。
我跟著林森走進了地下泊車場,還是往好處想吧,起碼,我現在有車坐了。或許就像他說的,這個部分很有錢途呢。現在我的腋下掛著一支手槍,沉甸甸的。我俄然想,這實在才真正合適差人的身份說。然後我又想,既然林森說槍彈的辦理很嚴格,那就意味著實在不會有太多的開槍的機遇,不消開槍,就不會有甚麼傷害了。或許我們的事情就是幫老婆婆補綴沖水馬桶,幫樹上的小貓回家。
“我曉得。”林森小帥小帥的一笑,說:“不過打手槍嘛,男人都會,用不著如何學。”
林森說:“以是說,這就是非普通,不公道的事件呢。這就是我們職責範圍內的事情。或許這是一條基因變異的蛇,或者外星蛇,需求的話,我們能夠開槍將蛇擊斃……如果它拒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