閉上眼,遇見你的世界_14.錯案即錯:遲到的正義非正義(6)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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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蘅估計上午十點去銀河監獄會晤鐘誌強。一大早,範錦華就開車到杜蘅樓下,把車鑰匙給了杜蘅。

杜蘅筆走遊龍普通在記錄著,實在,她是帶著灌音筆的――一向在寫字,是杜蘅但願本身能夠保持沉著,平和,禁止情感與感情,才氣更明智。

但是,疑罪從無,卻一向冇有能夠實施。

沉著下來,鐘誌強有些失落。

“他們抓了我,說曉娜媽媽說看到我是凶手,如何能夠呢?我為甚麼要殺曉娜?實在,那之前上個禮拜我們就說好了,我們要肯定乾係,就做男女朋友的……”

獄警引著一個佝僂著背的人走了過來。

“我捱打不過,就承認殺人了,他們讓我描述,我如何能描述的出來呢?我就,就胡說,厥後他們就問,問,是不是我先強要了曉娜,然後她掙紮,我用石頭拍了她……都是如許,是如許問的。厥後,他們說一遍,我說一遍,然後讓我具名的……我不曉得曉娜如何被殺的,不是我殺的……”鐘誌強抱著頭,非常痛苦。他的肩膀忍不住的顫抖著。

鐘誌強有些猜疑,並不能全然瞭解杜蘅的意義。

杜蘅道。

但是,對於一小我是平生。

這個案子是很典範的疑罪從緩,一定是一例,也毫不是空前絕後。

想起那些日子,鐘誌強還是很衝動。他把頭埋進了手裡。

“那天,我到家,我媽媽說要去買麪粉,讓我跟她一起去把麵扛返來,然後,我就在家沐浴……但是我冇有比及去見曉娜,就有人來敲我家裡們,當時還不到十點……我冇有殺人,我乃至冇有見到曉娜……”

杜蘅開車回城裡,苦衷重重。

司法構造層層加壓的命案必破,傳統的大眾的看法裡,絕對不放過一個好人的渾厚的善惡觀,都教疑罪從無實施起來過分困難。

“您好,鐘誌強。我是正和狀師事件所的狀師,杜蘅。知悉您的申述與您的母親趙芬的訴求,受司法所和律所共同指派,我們共同來儘力案件的再審事件。”

“但是,我證明不了……來過很多的狀師,很多人問,統統的證據,統統的描述,一遍遍的說給人聽,都冇有證明,我是無罪的,我是明淨的。冇有人再審我的案件……我一向在申述,我媽媽一向在為我申述,但是,都冇有任何的感化……感謝您信我,感謝您……您情願為我儘力,我很感激。但是,我怕還是不可……”

“銀河監獄那處所怕是不好打車,我們火伴,你客氣甚麼?拿著……”範錦華道。

杜蘅翻開車門,手裡的包擱在副駕駛。車裡滿溢著咖啡的香氣,低頭,手邊是星巴克濃香的卡布奇諾,中間另有一小袋子蛋糕,還是是本身喜好的品牌。

從古羅馬期間,就有疑罪從無的原則。“罪案有疑,利歸被告”,以為如果證占有不敷,究竟不清,案情有疑,則從無益於被告的角度解纜,做出從寬或從免的訊斷。並且,刑事審判的舉證任務在檢方,檢方需求證明被告有罪,而不是被告證明無罪。這是杜蘅在入讀法學院,初讀到刑法學時候就曉得的觀點。但是,這個原則,卻並冇有被完整的貫徹實施。

“我,不消證明我冇有殺人麼?”

鐘誌強顫抖著,簽上了本身的名字。他簽的很用力,一筆一劃,很端方。

“我被抓了,我奉告差人說,人不是我殺的,他們不信。一天一宿的連著問,連著好幾天不教我睡覺,他們還……還打過我……他們說,有目睹證人,就算是我不承認,人也是我殺得,也會把我槍斃。他們教我認罪,還少受些苦……我實在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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