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比及他找到那巨型貓頭鷹時,是淩晨四點多。
本來向坤剛醒的時候,看到是早上,還覺得已經是8月12日的早上,按規律來講,他睡25個小時是比較普通的。
但老保安的話,卻讓向坤愣了一下。
一番對峙、搏殺,最後他殺死貓頭鷹、飲血的時候並不肯定――也冇法肯定,手機被摔壞了。
那樣的粉末,隻要很輕的一陣風吹過,就會消逝在氛圍中,和灰塵冇甚麼兩樣。
不過之前在做饑餓忍耐時候嘗試的時候,忍耐了22個消逝,隻要越來越激烈的煩躁,卻並冇有睏意,或者是忍耐的時候還不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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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這具身材所包含的力量感,任何人都能看得出來,這無關乎審美妙,而是一種基於生物本能的判定。
針對性的練習,還是要包管有針對性的、充足的彌補,才氣最大限度地將練習的服從表現出來。
但冇想到的是,他竟然隻睡了1個多小時!
這巨型貓頭鷹非常能夠是和本身一樣變異的生物,就像本身的肉被割離身材後冇多久就變成極細的粉末,這隻貓頭鷹在滅亡以後,全部身材能夠也產生了那樣的竄改。
但也不能直接就走。
向坤並不是第一次赤膊回小區,不過前次是淩晨,除了保安外,根基冇碰到其他住戶,此次是淩晨,碰到了很多要出門的住戶,都是對精赤著上身的向坤幾次諦視,特彆是女性住戶,固然都皺著眉,彷彿神采不豫的模樣,但目光逗留在向坤身上的時候卻很長。
至於消逝不見的貓頭鷹屍身,乃至連血跡都冇有殘留,在之前見過羽毛莫名消逝後,向坤也已經有了心機預期。
而遵循他醒來時陽光暉映的角度來判定,應當在六點半擺佈。
回到家,向坤直奔條記本電腦前,喚醒了螢幕,然後一看右下角的時候:
他查抄了一下本身的形象,固然身上很臟,但並冇有甚麼血汙,他和貓頭鷹的血,在乾掉後便會變成粉末,很輕易斷根。
第四十三章一覺醒來
這麼看來,就寢是在彌補能量供應不敷?
在與那貓頭鷹的搏殺中,向坤占得先機,以是接下來的貼身搏鬥,根基都是那貓頭鷹的病篤掙紮罷了,固然他也被利爪抓傷,骨頭也撞斷了很多根,但對他而言都隻能算是“皮外傷”罷了。
鞋子,碎裂的手機,手電筒,瑞士軍刀,鑰匙,乃至一些屬於他衣服的碎布,還特彆花了很多時候靠著氣味找到了那掉落在草中的螺絲刀。
遐想到前次飲完兔血,另有較著饑餓感就睡,直接睡了32個小時,遠超平時的25小時。
昨晚?
但大抵應當是在淩晨五點擺佈,能夠不到五點。
向坤查抄了一下本身的身材,除了衣服破襤褸爛外,身上冇有任何的傷痕,之前與貓頭鷹鬥爭時形成的傷勢,已經在睡覺的時候規複了。
向坤一邊搜颳著貓頭鷹能夠殘留的任何部分,一邊將屬於本身的東西彙集返來。
很明顯,喝了那隻巨型貓頭鷹的血,對他的增益非常大,遠不是兔血或其他血能比得上的。
向坤愣了一下,愣住腳步:“噢,我是去晨跑去了,不過不是去湖邊。”他有些迷惑,本身現在又不像前次用心跳湖裡弄濕,還沾了一身湖泥,為甚麼要這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