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他還感覺是不是本身下湖的時候弄丟了,但現在看到湖邊的羽毛全都消逝,他倒是想到了之前在本身身上做過的嘗試――切下了小指肚上一塊米粒大小的肉,然後冇過量久,本身傷口病癒後,那塊肉也變成了粉末。
向坤發明之前那隻巨型貓頭鷹在和他打鬥中落到地上的羽毛,這時候已經一根都看不到了。
做了決定,向坤卻冇有立即出門。
很明顯,當向坤肯定貓頭鷹位置的時候,貓頭鷹也發覺到了他的到來。
如果能夠的話,向坤乃至但願能活捉那隻巨型貓頭鷹。
這就決定了打與不打的主動權在貓頭鷹身上。
至於現在跑到這來,估計隻是因為這座孤山,是比來的間隔裡,最合適它藏匿、規複的處所。
普通來講,向坤做事都是喜好謀定而後動,先做好籌辦,做好預案,但當真的已經事光臨頭冇時候再做籌辦的時候,他倒也有先做再說的定奪。
在風的影響下,氛圍中氣味的指向性會有些飄忽,但向坤並不是純真靠氣味追蹤,他鑒定以那隻貓頭鷹的行動氣勢,即便是在夜裡,它也不太能夠往人群密度高的方向飛,必定還是向山更多、樹更多、更少修建、更偏僻的方向逃。
一個小時後,向坤捏著一片樹葉深嗅了一口,然後昂首望向幾十米外山坡上的樹叢,固然從這個角度隻能看到一片樹影,但他曉得,那隻貓頭鷹就在那邊。
它如果然的也有很強規複才氣,那便能夠每隔一段時候取一些血,變成耐久“飯票”,必定比一錘子買賣更劃算。
並且向坤方纔搜刮貓頭鷹的有關特性,發明貓頭鷹不但夜間視覺極強,嗅覺和聽覺也都相稱發財。如果和他一樣,顛末變異後又加強了的話,那就更可駭了。想要偷偷摸摸靠近偷襲,都一定能辦到。
看了下時候,已經是淩晨兩點多。
這麼大一隻貓頭鷹,能夠獵殺成年哈士奇,那威脅性相稱大了。並且也能夠說是珍惜物種,需求庇護。
向坤冇有冒然上前,因為他藉著月光察看到,那隻貓頭鷹頭部受創的處所、被他打瞎的一隻眼睛,已經規複了大半。
向坤捏緊了手中的螺絲刀,漸漸地向那邊走去。
第四十一章追獵
貓頭鷹緊緊盯著向坤,龐大的身材跟著他的挪動而微微調劑位置,保持正麵對向,翅膀也保持著半張的狀況,隨時能夠騰開飛起――它所處的位置,正上方冇有樹枝遮擋,能夠直接飛走。
向坤不曉得那隻巨型貓頭鷹是否有和他一樣的快速規複才氣,現在是找了個處所歇息舔舐傷口等機遇再來獵殺他,還是歇息好今後就直接飛遠了。
因而向坤冒出個設法,或許……
如果貓頭鷹一心要跑呢?
向坤順著那巨型貓頭鷹留下的氣味開端追蹤,那隻貓頭鷹和他的纏鬥固然隻要十幾秒,但兩邊都傷得極其慘烈,流了很多的血,以是兩邊的氣味都有大量的殘留。
之前在湖邊是那貓頭鷹主動來進犯他,以是被他摁在地上揍。
這些羽毛,或許也和他那塊小指上的肉一樣,分開身材後,就變成了粉末消逝在氛圍裡了?
他現在所處的位置,就是之前發明那隻死老鼠的處所。
向坤想過,獵槍、麻醉槍甚麼的必定想都彆想了。弄個弩?還是複合弓?題目是他現在大半夜的那裡去弄弓、弩?並且臨時弄到的話,冇有練習和熟諳,也不能包管準度。普通的箭矢不顛末改革的話,殺傷性也有限,哪怕他真的能射中,也一定能形成充足的傷害,讓那麼大一坨貓頭鷹落空飛翔才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