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尋珍高中時特彆喜好張惠妹,聽海這首歌聽了不下幾百遍,每天嚷嚷著去看海,欒城又是四周環山,四周底子冇有海,要看海得坐飛機跨幾個省。南幼阿誰時候每次作歹把她弄哭後,就承諾她帶她去看大海,每次都冇實現,蘇尋珍次次都指著他說他是騙子,直到現在他們終究來了。實現了她少女時的胡想,南幼現在表情格外愉悅。
南幼聽完反倒把皮球放在桌上,說:“我本身撿到的,為甚麼要還給你們呢?你們如何證明這是你們的?”
南幼又坐下來,“你管呢,她們閒的樂意,本大少爺陪她們玩,不錯了。”
“哎呦。”這一腳踹得挺疼,公然會咬人的狗都不叫,會打人的小孩子都不哭鬨。南幼火冒三丈地站起來,盯著那兩個小背影,小兔崽子,彆讓我再碰到你。
蘇尋珍和南幼沿著海岸線瘋跑了一陣,被海風吹散汗水,手挽動手到歇息區喝椰汁閒談。
蘇尋珍有力抵賴,隻能說:“那,那厥後不是讓你欺負返來了麼?一報還一報,我還了呀。”
南幼發完這條後,敏捷發了一條放在存稿裡的告白,這周任務完成,接下來就等錢到了。南幼放動手機優哉遊哉地喝椰汁,看著蘇尋珍,伸手摸摸她的腦袋,“終究和你一起來看海了。”
蘇尋珍握著南幼的手,悄悄地走著,早已是滿臉淚痕。她不能奉告他,她曾愛過他,在幼年,在未知,在那段她永久都不能提及的少女苦衷裡,她曾真的喜好阿誰陪她長大的少年,她曾等候著他漸漸長大,伴跟著他,想替他提早走過人生艱钜的路,在他來時賜與他她的經曆,待到有一天牽著他的手,奉告他,這些路姐姐都替你走過了,你能夠順順鐺鐺地走疇昔。她不忍心精雕細琢似的少年受一點委曲,如果要欺負也隻是能她欺負。
小男孩這時候抱著球跑疇昔,狠狠地踹了南幼一腳,拉著小女孩跑了。
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跑過來,站的有點遠,不敢過來,巴巴地看著被他捏動手裡的那隻黃色小皮球。不到十秒鐘,另一個普通年齡的小女孩跟在前麵跑過來,跟男孩一起站著,眨著大眼睛,看小男孩不動不說話,小小聲地走到南幼跟前:“哥哥,你能把球還給我們麼?”
蘇尋珍白了他一眼,搶小孩子皮球你另有理了,要不要臉了。蘇尋珍把球還給小女孩,“哥哥逗你們玩的,去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