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做炮灰[綜]_第16章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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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美珠的東西,林琳就冇有看的上眼的。不過她手裡的衣服,還真冇有當代社會這個年紀的女孩能穿的。

買完傢俱,付清款項,留下地點。林琳便又去了闤闠......

林琳合計了一動手中的錢。明麵上那對男女給了她三萬塊港幣,那男人又暗裡裡給了二萬塊。除了這些,她另有當初來香港時,帶來的幾千塊錢。

“林蜜斯是一小我居住在這裡嗎?你的家人的呢?”歐陽嘉嘉是看過林琳身份證的,這個跟她女兒普通大的少女,如何會一小我出來找屋子呢。

一段簡樸平實的論述,讓麵前心軟的兩母女都熱淚盈眶。王珍珍的父親早就冇有了。一向很戀慕彆人家的小孩有爸爸。可現在一比,她才曉得,就算冇有爸爸,她另有媽媽。

傳聞要過幾天賦會返來。林琳隻能可惜地看了一眼這棟樓。她剛纔看了一下三樓的一處屋子,感受非常不錯。大小也合適她獨居。

公然有孃的孩子就是寶。她這原身就是不幸的草了。

公然是有了後媽,便會有後爹。

從教務處出來,還要去改名字。隻要一想要本身現在叫的這個名字是阿誰男人給起的。好就感覺噁心難受。

簽租住條約的時候,業主的名字因為是連筆,以是也隻能看出嘉嘉兩字。明天又看到這業主和她一樣斑斕的女兒,王珍珍。

如果不能插手聯考,她就不能上高中。不能上高中,就不能有學曆。將來找事情是一件很費事的事情。

林琳到了這裡,也冇啥好說的。稍後房產公司的人就要來收屋子。她現在最好吃飽喝足的分開這裡。

大廈的業主,是位斑斕可親的美女。是他們公司耐久的合作工具。這一次因為要陪女兒去渡假,走的時候會長一些。以是就把租屋子的事情,全權拜托給他們公司了。

這麼多東西都打包帶走,她那便宜爹,是真的狠了心要這麼對待親閨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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