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買的,我想是。”
華盛頓州西北的奧林匹克半島上,有一座名叫福克斯的小鎮,那邊幾近長年覆蓋著烏雲。這個微不敷道的小鎮上的雨水比美利堅的任那邊所都要多。媽媽就是從這個小鎮那陰霾而又無處躲藏的暗影之下,帶著我逃出來的,當時我才幾個月。就是這個小鎮,我每年夏天都不得不去袋上一個月,直到我滿十四歲。就是在那一年,我終究拿定主張說不肯去;成果比來三個夏天,爸爸查理冇體例隻好帶我去加利福尼亞度假,在那邊過上兩個禮拜。
這無疑是一個不錯的死法,死在彆人——我鐘愛的人的家裡。乃至能夠說轟轟烈烈。這應當算是死得其所。
”那樣真的太好了,爸爸。感謝啦。我真的很感激。”冇有需求再來一句:我在福克斯會感到歡暢那是不成能的事情。他不必跟我一起遭罪。再說,奉送之馬莫看牙——我這白撿的卡車又哪能嫌它的發動機差呢?
哈,免費.
”他是買的新車嗎?”
”我很快就會來看你的,”她對峙道,”你想回家的話,隨時都能夠回——你說一聲需求我,我頓時就返來。”
”我真的想去,”我撒了個謊。我一向都不太會說大話,不過這個大話比來一向在說,最後連本身都堅信不疑了。
”見到你很歡暢,貝爾,”他不假思考地伸手穩住了我,笑著說,”你竄改不大嘛。蕾妮好嗎?”
”哦,比利已經在發動機高低了大力量了——才幾年的車,真的。”
”你記不記得住在拉普什的比利·布萊克?”拉普什是承平洋岸邊的一個很小的印第安人儲存區。
”我很歡暢你那麼喜好它。”查理生硬地說道,又不美意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