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好鳳凰城。我愛好陽光,愛好熾烈。我喜好這座生機四射、混亂無章、不竭擴大的多數會。
”多便宜算便宜啊?”說到底,這纔是我不能讓步的處所。
”不記得了。”
”1984年買的,我想是。”
”你記不記得住在拉普什的比利·布萊克?”拉普什是承平洋岸邊的一個很小的印第安人儲存區。
媽媽開車送我去的機場,一起上車窗都敞開著。鳳凰城當天的氣溫是75華氏度,湛藍的天空,萬裡無雲。我穿戴本身最喜好的那件無袖網眼紅色蕾絲襯衣;我之以是穿這件襯衫,是用它來跟鳳凰城道彆的。手上還拎著一件派克式外套。
”哦,不是新車。我想是65年之前的新車——最早也是55年今後的,”他不美意義地承認道。
從鳳凰城到西雅圖要飛四個小時,然後在西雅圖換乘小飛機往北飛一個小時到天使港,再南下開一個小的車就到福克斯了。坐飛機我倒不怕;不過,跟查理在車上相處的那一個小時卻令我有些擔憂。
我此次自我放逐的目標地就是福克斯——采納此次行動令我驚駭不已。我仇恨福克斯。
”甚麼樣的車?”他放著簡簡樸單的”好車”不說,偏說”合適你開的好車”,這讓我起了狐疑。
哈,免費.
我晃閒逛悠地下了飛機今後,查理笨拙地用單手擁抱了我一下。
”噢,實際上是一輛卡車,一輛雪佛蘭。”
我隻要幾個袋子。我在亞利桑那州穿的衣服,對於華盛頓州來講多數太不擋雨了。我和媽媽已經把我們的錢湊起來,給我新添了夏季穿的衣服了,但還是冇多少。巡查車的後備箱悄悄鬆鬆就全裝下了。
”哇,感謝爸爸,我非常喜好它!”現在看來,我明天麵對的可駭會大大地減輕了,用不著在冒雨徒步走兩英裡去上學和同意搭警長的巡查車這二者中做挑選了。
”真的,貝拉,那傢夥棒著呢。現在再也冇人能出產如許的車了。”
”我弄到了一輛合適你開的好車,真的很便宜,”我們繫好安然帶後,他說。
”他是買的新車嗎?”
”我很快就會來看你的,”她對峙道,”你想回家的話,隨時都能夠回——你說一聲需求我,我頓時就返來。”
我們聊了聊潮濕的氣候,這可不是甚麼能夠讓人聊個冇完的話題。接著,我們冷靜地看著窗外。
終究,我們到了查理的家。他還住在那套兩居的鬥室子裡,是他跟我媽媽在結婚之初買下來的。他們的婚姻也就獨一那麼一段日子——新婚燕爾的那幾天。在他那統統如昨的屋子前麵,停著我的新卡車,對了,應當說是對我而言的新卡車。褪了色的紅色,圓圓大大的擋泥板,另有一個燈膽形狀的駕駛室。大出我料想的是,我竟然很喜好它。我不曉得它開不開得走,但我能從它的身上看到我本身的影子。並且,它是那種結健結實,永久也壞不了的鐵疙瘩,就是你在車禍現場看到的那種健壯玩意兒:本身身上漆都冇蹭掉一點兒,而四周卻一片狼籍,滿是毀在它部下的本國汽車的碎塊兒。
”哪年的車?”從他臉上神采的竄改,我看得出這是個他不但願我問的題目。
”彆為我操心,”我勸她,”統統都會很好的。我愛你,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