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尚法家,不管最後結局如何,畢*於一的是秦。
――但是,衛氏分歧。
――上至貴爵,下至庶人,皆不能有所違。
這三條是大漢律令的底子。
不過,不過半晌……
上官桀淺笑相詢。
他也曾在禁中任職,也曾是天子近臣……對衛家的女子,或者是有衛氏血緣的女子……並不陌生。
……夫惟不爭……故天下莫與爭……
――當然,商君直言“同列而相臣妾者,貧富之謂也。”秦法有贖死之論,漢因之,天然也有贖死之刑。
“殺人者死”……向來不是廢話虛言……
上官桀暗自猜疑了。
――漢製黃金重一斤,直錢萬。金二斤八兩就是錢二萬五千……這是漢初的規定,當時是百廢待新,天子出門都找不到四匹不異毛色的馬……
恰是是以,不管是尚黃老有為,還是尚儒家大義,漢律始終對峙著“壹刑”的原則。
鄂邑長公主很誠心腸對左將軍與車騎將軍說:“有漢一百二十年,皇後之家極儘權貴者……唯有衛氏……上官將軍覺得然否?”(未完待續,如欲知後事如何,請登岸,章節更多,支撐作者,支撐正版瀏覽!)(未完待續。)
他便是再悔怨也冇有效。
細心想想……衛氏……就該是那樣的……
……隻是世上……真的冇有悔怨藥……
――孝武天子時……“極刑入贖錢五十萬減極刑一等”……
高天子入鹹陽,與關中父老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誅心之論莫過於此!
――不管是衛皇後、衛青,還是他們的後代……言談去處之間,給人的感受都是……安靜……
或許更清楚明白是另一番話――賢人之為國也:壹賞,壹刑,壹教。壹賞則兵無敵,壹刑則令行,壹教則下聽上。夫明賞不費,明刑不戮,明教穩定,而民知於民務,國無異俗。明賞之猶,至於無賞也;明刑之猶,至於無刑也;明教之猶,至於無教也。
――並且,上官桀的竄改……也並不首要……
――行宮圍獵,當眾射殺九卿次席……霍去病敢做天然也是敢當……隻是,他有天子偏袒……一句話便將事情全數抹去……
上官桀、上官安與丁外人同時看向正席之上,儀態端莊文雅的鄂邑長公主。
漢因秦製,固然省秦法之繁,但是既設律令,便是以酷烈之刑束縛萬民。說白了,自蕭何立九章之律,漢律中有多少內容承自秦法……恐怕連蕭何本身都說不清楚。
――破勝黨任,節去言談,任法而治矣。使吏不法無以守,則雖巧不得為奸;使民非戰無以效其能,則雖險不得為軸。夫以法相治,以數相舉,譽者不能相益,訾言者不能相損。民見相譽無益,相管附惡;見訾言無損,習相憎不相害也。夫愛人者不阿,憎人者不害,各以其正,治之至也。
誰能說如許的法家之言不是大同?
――所謂壹刑者,刑無品級。自卿相將軍乃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製者,罪死不赦。有功於前,有敗於後,不為損刑。有長於前,有過於後,不為虧法。忠臣孝子有過,必以其數斷。守法守職之吏,有不可國法者,罪死不赦,刑及三族。同官之人,知而訐之上者,自免於罪。無貴賤,屍襲其官長之官爵田祿。故曰:“重刑連其罪,****不敢試。”民不敢試,故無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