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
“我跟你媽隻是建議。”萬傳意道,“冇說非要你找個城裡媳婦。”
“那就在這兒吧。”萬抗把林小芳推向門旁的杏樹前麵,“把上麵的手拿開。”
當然,萬抗的戰略也很到火候,如果他開口就讓林小芳做他媳婦,估計林小芳會抓他,但是一個“女朋友”說法,讓林小芳害羞了。這個詞對林小芳來講無疑是極其新奇時髦的。在村莊裡,這類事向來講起都是“誰誰找了媳婦”、“誰誰找了婆家”。女朋友,這三個字,陌生而又有神馳力。
“不可……”林小芳反而捂得更緊了。
“女朋友?”林小芳小聲反覆著,“還就是朋友唄?”
也算是心對勁足了,萬抗哼著曲子回到家裡。
林小芳低著頭,瞅瞅鏈子,“很貴吧?”
“莊稼場啊。”萬抗道,“那邊早晨很清淨,或者到村南渠道上也成,這個時候都冇啥人。”
直到林大強在院子裡大聲喊姐姐,萬抗才把手從林小芳的腰上拿開,焐得熱熱乎乎,“從速揣起來,回家進被窩,還能暖暖身子呢!”
林小芳“啊”地一聲驚叫,推開萬抗。
“兩三千,未幾。”萬抗道,“芳,這回跟你說端莊的。”話說的是端莊,但萬抗手不誠懇,胳膊搭到林小芳肩膀上,手很天然地垂下來,成心偶然若即若離地觸碰到阿誰團。“芳,我真能帶大強去市裡,他不是要見世麵嘛,剛好。”萬抗道,“到時保準讓他大開眼界!”
“不可。”
“我得出來了。”林小芳冇顧得上說彆的,進了大門,末端伸出頭來,“抗子,從速回家吧。”
“那也不可,歸正不可。”林小芳對峙著。萬抗感遭到了林小芳保衛身材的決計,不焦急,文火煮青蛙,欲速則不達。“那摸摸總歸能夠吧,都是女朋友了,這點權力還是該有的。”萬抗伸出了,擱在林小芳的腰上。
“身子。”
“這就對了!”萬抗一拍大腿,“不管咋說,這裡是我的家,走到哪兒都還以嶺邑村為故鄉。到時找了城裡的女朋友,返來時人家過不慣,整天愁眉苦臉不高興,還嫌這臟那亂,你們就等著煩心吧!”
“絕對不可!”林小芳道,“不可!”
“大強傻是傻,不過也聽話。”林小芳道,“他也有力量,找點簡樸的活給他,也讓他有個靠頭。”
萬抗神采自如,“做我女朋友了,就不該這麼驚奇,抓抓就風俗了。”
“抗子不是那樣的人,他是真的喜好人家小芳,不會做陳世美的。”孫玉彩道,“並且,你也不想想,在我們鄉村,女人大了能留得住?那小芳人長得斑斕,並且又勤奮仁慈,看中的人多了,等著提親的人多著呢,假定我們這邊如果冇個信,她能熬得住等抗子上完大學?如果熬不住,抗子到時還不急眼?”
“有,必定有!”萬抗道,“可那畢竟是少之又少的,我那裡那麼好的運氣?”萬抗攤手擺著,“就是找到老,也不必然能找到。”
次日,萬抗在飯桌上提了個話題,說看上了林小芳,將來要娶她做媳婦。萬傳意和孫玉彩聽了相互一看,冇說甚麼。
“哪兒?”
“那也不可。”林小芳搖點頭。
“不過啥?”萬抗端著飯碗,一動不動地等著下文。
“咋樣差了?”
萬傳意和孫玉彩傻了眼,冇想到兒子一下說出這麼多可駭的事情來。“早就婚姻自在了,你想咋辦就咋辦吧。”萬傳意道,“你看好誰我們不管,不過那也得等上完大學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