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雜糧煎餅的女人頭上也有三個字:【地溝油】。
她強忍著不適跟著作者做完一係列作死的事情後,終究拿著耳環,被早就發明她了的惡鬼們,殺了個片甲不留。
包裡有她的衣物和被褥,另有a市差人學院的登科告訴書。
再轉頭看身後的車站裡的每一小我,離歌的眼中,幾近每小我頭上都頂著幾個字。
長年在可駭小說中儲存的經曆,早已叫她練就了即便碰到天大的好事,也能很快沉著下來思慮處理戰略的本領。
可手上拿著這麼多行李,如何上廁所?
名字也是一樣的——離歌。
薄荷糖甜又風涼的滋味在嘴裡四周漫開的時候,她高興地想從椅子上蹦起來。
這麼快就到站了。
在背麵,才發明本身丟了東西的失主,快步跑著向差人奔來。
更首要的是——這副邊幅,和她在書中被描述的一模一樣。
離歌停下腳步,“我不是重生,我是來打工的。”
看來今後週末的時候,還能回家看看本身的父母。
頓了一頓,“我隻是長得顯小,實在孩子都三歲了。”
他頭上有那麼大的兩個加黑粗體字【渣男】呢,她可不瞎。
站在私家車旁的男人:【開黑車】。
她曉得除了這個書包,屬於她的東西,另有架子上的兩個手提包。
身邊要在a市站下車的搭客都起來清算行李了,離歌也站起來,伸長了手,隻稍稍一勾,就穩穩地拿住了兩個巨大非常的手提袋——看得她身側烏黑皮膚的男生目瞪口呆。
總得來講,長得不賴。
她正想把行李放在安然的處所,卻見一個銀髮的老邁爺一臉馴良地看向她,“重生吧?出甚麼事兒了,看你急的,是不是要幫手?”
離歌在可駭小說中的最後一次經曆,是被蠢作者逼著走進有多量惡鬼居住的林間診所——隻為了撿一隻地攤貨耳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