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安素幾近不敢信賴本身的耳朵,看管所那處所但是羈押已經證據確實但還未經法律法度審判犯人的處所,死者米通的身份才方纔確認不到一天,如何本來幾近毫無眉目的案子轉眼間就宣書記破了?
而在這起案件中,最關頭的物證就是那把用來分屍的利器,在冇找到這東西之前,實際上是不該該這麼快結案的。
普通來講,除非是影象力超群的天賦異稟者,淺顯人是很難記清一件冇有特地存眷過事情的各種細節的,更不要說中間還隔了差未幾一個禮拜的時候。
前排的司機彷彿不是三山市警局內部職員,對李蒙南問這問那的很不耐煩,語氣不善道:“彆那麼多廢話!你做了甚麼你本身內心不清楚嗎?現在帶你去看管所,你覺得能去哪?老乾部療養院?”
“不,必然有體例的,必然有體例的……”
按規定,在懷疑人冇有招認認罪的環境下,僅憑人證是不能結案的,必必要有起碼一樣關頭的物證。
哼哼,李蒙南,要怪就怪你本身不開眼,獲咎了一個你底子獲咎不起的大人物吧!
連武安素這個局外人都發覺出不對勁了,她就不信賴刑警隊的同事冇有任何發覺。
不過該防備的還是要防備的,李蒙南被銬住的雙手仿若平常的交叉了一下,再翻開時左手中指上的“雷晶戒”已然消逝不見。
“這位警官,你能奉告我一下,我們這是要去哪嗎?”
“衛先生,我是三山市警局的武安素,您還記得李蒙南這小我嗎?他現在碰到了很大的費事,急需幫忙……”
“南裡河這個混蛋!”
圓臉小女警的一席話如同當頭一盆冷水,刹時讓武安素復甦過來――的確,僅僅隻靠本身的猜想和所謂的動機,是底子扳不倒南裡河的。
約莫兩個多小時後,一座被矗立圍牆圍住的灰色修建群呈現在李蒙南的視野範圍內。
法律是公允的,但究其本質,其製定的最後目標確切依托這類公允來保持國度的穩定,而當公允和穩定呈現衝突對峙時,國度機器的殘暴一麵便會表示得淋漓儘致,以捐軀極少數的代價來包管大多數不呈現題目,哪怕是為此將公允踩踏在腳下。
他本覺得看管所應當就向電影電視裡常演的監獄那樣,狹小的空間被無數層鐵柵欄豆割,光禿禿的操場上到處都是鐵絲網。
以是,不到萬不得已,李蒙南不會去考慮鋌而走險的那最後一步。
但對於被丟棄的個彆,乃至他們的親人來講,卻無疑是件極其殘暴的事情。
現在已經無關李蒙南的身份,武安素那公理樸重的脾氣就不能答應在她眼皮底下有這類不公道的冤案產生!
“冇用的,安素姐。”圓臉小女警連連點頭,“你感覺如果冇有安局長的點頭,刑警隊那些人敢這麼草率結案嗎?”
“甚麼?安局長如何能如許草菅性命?”
李蒙南固然不是很體味法律法度,但多少也曉得看管所那種處所是給那種已經證據確實,即將進入庭審階段的犯人籌辦的,以他的環境不該該呈現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