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這彷彿代表凶手對受害人有著刻骨銘心的仇恨,非要將她千刀萬剮――相稱於當代的淩遲。
那麼天然能夠推理出,凶手餬口比較困頓,“五保戶”作案的邏輯本源便來源於此。
林雷信賴凡是有一點邏輯思惟才氣的人,必定不會如許以為。
比方有一小我做了三件功德,三次都留名了,這天然也會獲得大師的承認,但是承認度並不算太高。
固然艾清長相淺顯,但是作案人家庭前提也很差,並且很有能夠是個智力有題目或者是殘疾人之類,那方麵就更加“饑渴”了。
很多人推理出一種能夠,就欣喜若狂,感覺案件的的本相必然是本身以為的那樣。
“五保戶說”大抵的推理過程就是如許,從邏輯上來講,也有必然的事理。
但是那位網友的意義是,那些“做功德不留名”的人,實在也是“無私”的。
這位網友的邏輯略顯龐大,需求細心的闡發。
乃至那位網友還專門給東方市公安局寄來了質料,詳細地闡釋了本身的推理過程。
答案是0。
“五保戶殺人說最大的題目是冇有證據,這隻是案件無數種能夠性中的一種。提出推理很多人都能夠做到,但是要讓本身的推理成為獨一的本相,並不是一件輕易的事情。”林雷微眯著眼睛,緩緩地說道。
凶手很較著冇有汽車,也冇有摩托車這類快速的交通東西,不然拋屍是一件很輕易的事情,底子不需求碎成那麼小塊。
其次,關於作案動機,那位網友闡發最能夠的是“強姦殺人”,也就是因“色”起意。
我們曉得,遠的不說,單說建國以後的殺人案,仇殺和情殺就占了一大半的比例。
女大門生,年青,即便邊幅普通,對於五保戶家庭的男人來講,吸引力也是很大的。
如果正在碎屍,碰到“查水錶”――呃不,碰到任何不測環境,那凶手就是妥妥地一個“死”字。
但是,好處並不必然隻代錶款項,也包含其他,比如名譽。
甚麼樣的罪犯,殺人以後會碎屍2000塊呢?
這內裡的每一個案子,不管是情也好,仇也罷,有幾起案件是碎屍2000塊以上的呢?
那麼艾清幫忙一戶五保戶,比方幫忙五保戶做家務等等,那就說得疇昔了。因為做這類事,較著“不留名”比“留名”好很多,並且涓滴不消思疑,終究艾清的行動必定會被黌舍曉得的。
但是了彆的一小我做了三件功德,全數都不留名。前兩件功德冇人曉得,但是第三件功德卻“陰差陽錯”的被人曉得了。那麼這小我獲得的社會承認度,遠遠超出前麵阿誰次次留名的人。
東方市公安局挑選了沉默,冇有頒發任何相乾的定見。
可見人也不是全數都“無私”,總有例外。
做這類事情,比較符合道理的解釋,就是便利拋屍。
但是――
一起案件的本相在被揭開之前,常常有無數種能夠。
這類說法,林雷以為很不靠譜,起碼概率極低極低。
或者說獨一性,也能夠稱之為排他性。
但是明智光輝所完善的,那就是證據。
碎屍兩千塊絕對是一個費時吃力的事情,並且需求的時候很長,風險極大。
很多吃瓜大眾堅信不疑,以為本相必然就是如許。
或許現在大學寢室裡,寢室長是個苦差――當然也不必然,每個處所環境都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