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高中生的日常_第12章 超人高中生與作者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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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然我對錢的需求並不是那麼高,但是在平常的餬口中,錢還是有各種百般的用處,而我也有一份合法的職業用來贍養本身。

那麼,開端真正的第十二章――

(實際上是因為寫到‘超人高中生與活動會2’的時候俄然不想寫了,因而拿了下一章的綱領寫了一章上傳了,之前還拿‘因為每章都是一個小故事嘛,少傳一個或者多傳一個或者胡亂傳,實在都冇有影響吧’這類話來忽悠大師,總之,非常抱愧,請領受我竭誠的滑動得誌體前屈來報歉式orz--)

喂喂,你又在誤導個甚麼勁呀,專門寫一些冇人看的破書,編輯會理睬你纔怪了。

喂喂,這類冇人看的破書,你報歉給誰看啊。

“冇想到全能組的三小我都這麼強,的確就像怪物一樣。”

我不就變成了一個純真的罪犯了嗎?固然地球上冇人能審判我,但是我冇法過得了知己這一關。

實際上,各家銀行在我眼中就如同紙糊的普通,通過暴力手腕,我想要多少錢就能有多少錢,或者說,做的埋冇一點,我乃至能神不知鬼不覺的把錢從銀行中偷出來。

“是啊,那為啥第11章的題目是阿誰阿姆斯特朗……甚麼的?”

“活動會疇昔了呢。”

我就能過上無憂無慮,被人類豢養的日子。當然,如許的餬口我是回絕的。

全能組的三小我?是在說我和那兩個笨伯嗎?

彆的一點,固然作家號稱自在度超高,但是如果要把作家作為真正的職業的話,那麼必必要麵對一件事情,那就是所謂的截稿日。

實際上,作為超人,想要以合法路子去贏利實在是太輕易了。

那樣的話――

(喂,不要誤導小朋友啊,這是哪門子的死神啊!編輯纔不是如許的職業啊!所謂的編輯啊,編輯呐……他們但是甚麼都不會乾的!冇錯,就是甚麼都不乾,冷眼旁觀的一類人!)

以是說,你們兩個到底在說甚麼啊?

(配角卒,全書終,對不起……嚶嚶嚶……)

……

“這類事情也是常有的嘛。”

而作為一個作家,寫作一天所需求支出的儘力大抵是1000擺佈,一樣的,我能夠獲得300-400如許的薪資,實際上,這還是因為我已經在這行混了好幾年的啟事,作為一個新手來講,他能獲得的酬謝應當在0-100之間。

諸位請等等,我先去拿個快遞。

這裡有個公式:支出的儘力=難易度*時候

“咚咚咚”,“有您的快遞。”

但是與此相對的,作為一個作家需求支出的倒是其他行業的好幾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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