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悶的敲擊聲已經停止,彷彿隻要我躺下,他纔會持續敲擊。
當時我並不曉得甚麼押一付三之類的規定,隻感覺一個月給一次錢就行了,就跟交電話費一樣。
但皇天不負故意人,睡了幾天公司大廳,我竟然真找到一套屋子,80平,兩室一廳一廚一衛,水電齊備,傢俱都有。
X市是省會,機遇總比彆處多點,我有些初中畢業就停學的同窗,大多也是來X市闖蕩。
因為屋子比較老的原因,這裡的下水管噪音很大,幸虧我住的次臥離衛生間比較遠,常日也冇甚麼影響。
我決定換個頭持續睡!歸正箱子之間有隔板,真有東西,他也過不來吧?
那是我入住的第二天。
要翻開嗎?還是報警?
在接通租賃告白上留的電話後,接電話的人恰是房東,男性,聲音聽起來很衰弱。
但鬼不會讓你餓肚子抱病無家可歸,貧困卻會。
鬨了個敗興,我也隻好持續送外賣。
我起家以後,那拍門聲就俄然消逝了。
思慮一番,我終究下了決定!
X市又那裡找一個月320房租的屋子?
歸正換個方向,該睡也能睡,320一個月的屋子,你又能要求甚麼呢?
本來這張床一麵是床頭櫃,一麵是壁櫃,我本來頭朝床頭櫃,現在調個圈,頭朝壁櫃持續睡。
兜裡的錢也未幾,我算了算,能用來租房的資金,隻要400塊。
現在想來,此中到處有題目,但是當時的我並冇有甚麼特彆的感受,隻是很光榮本身租了一間便宜屋子。
但是跑出去,我又該去哪?
我的第一個設法就是快跑!
不幸的是,我很窮。
第二天,我打電話給房東,房東聽了我的話,沉默一會兒,然後才說:“你如果走了也行,但是我們之前說好的,錢我不退。”
但我冇有文憑,也冇甚麼人脈,來到X市以後也冇甚麼打算,終究,我隻找到一個跑外賣的事情。
我叫陳曉飛,男,自幼父母雙亡,靠的是叔叔一家的幫忙,我才氣順利長大。
起碼把這個月住滿再走吧,畢竟我身上也冇錢了。
就像……在我床底!
拍門?誰會這時候找我?
這張床冇有床底,取而代之的是6個約莫65cm寬的木格子,木格子上麵封底,上麵蓋上床板,就是6個獨立的儲物空間,能夠放些換季衣服被褥之類的玩意兒,還不怕落灰。
我心落第棋不定,萬一是我的幻覺呢?報警有效嗎?
我提出一個月交一次房租的要求,房東也毫不遊移地應下來,但是他的前提是不能拖欠,如果不敷一個月要走,他也不退錢,我感覺能夠,這套屋子就租了下來。
房東聽完以後很冷酷,隻是說甚麼都不曉得,我再問,他就把電話掛了。
我人生地不熟,隻能先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