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長歎一聲,養狗不如養狼啊,想當初格林還曉得分我一腿呢。喬默,算你狠!
這狼也打小鶴的主張?雄黑頸鶴比前次碰到一群狗時還要嚴峻,他伸開翅膀聳起肩,抖開一身的羽毛,儘量讓本身顯得雄渾,保護妻兒撤退。黑頸鶴站在百米外大聲號令,卻不敢像應戰狗那樣靠近狼。
“要有信心,這麼多牧民朋友都承諾幫我們找。喬默的事兒你得這麼想,流浪狗都能活著,自在狼莫非還會餓死不成?在冇確認滅亡之前,我們都得信賴格林還活著!”
也罷,就算是辣媽,我也解開了當初的一個謎團,起碼也能曉得他們現在還安然吧。當然,如果是格林,那就太好了!
這“總有一天”拖了非常久,久到喬默長成了牧場一霸,這狗像是天生能發覺或人的情感,的確成了精。每條狗的食盆都被喬默幫襯過,久美放了狐狸藥的肉她卻偏不吃。
認出了格林的火伴喬默,睹狗思狼,我也感覺傷感和不安,兒子的發小返來了,兒子在哪兒?喬默的到來彷彿給我通報了另一個不祥的表示—我們重回草原八個月之久,周遭百裡範圍內都留有我們的蹤跡,狼的嗅覺、感受、洞察力比狗強何止百倍,狗都能發明我們,狼不成能冇發覺,除非……
狼彷彿是轉頭透過水草看了我們一眼,持續一心一意在水中踱來踱去。
幸虧羊圈土牆上的薺菜和灰灰菜長得倍兒好,我割來一大盆,涼拌著吃或者下到麵塊兒湯裡,還挺受大夥兒歡迎。
回放視頻,那狼剛纔就在小溪絕頂的一處圍欄邊上倒騰著。我暗自迷惑,中午凡是不是狼活動的時候,以是我們才放心大膽地小睡一會兒。如果說狼是來抓魚的,凡是環境下一早一晚水溫低,魚行動生硬遲緩,輕易捕獲。但是到了酷熱的中午,魚都活蹦亂跳,為甚麼選這個機會來?從體形上感受,這匹狼彷彿比那天看到的捕魚狼要大一點?不過或許是因為那天的狼被水濕透了毛皮,以是顯小的原因?
我獨坐岸邊,望著流水發楞,半個多月來堅信捕魚狼就是格林的念想幻滅了……
喬默兩股一夾,尾巴用力搖起來。粗舌頭狠狠舔了一下我的手背。她沿著碗邊嗅了一圈,像吹生日蠟燭似的,然後才斯斯文文地吃起來,彷彿要把一輩子冇細嘗過的肉香漸漸回味。
我還是去挖野菜吧……
定格!啊……她公然是後山的辣媽!這傢夥跑得夠遠的呀!就為了給孩子吃這口魚?
我蹲下來,輕手重腳地揭開紗網—嗬!一網兜的小魚和大片魚鱗!幾寸長的小魚兒們驀地見了光,張嘴撲騰得水花四濺。我倆樂壞了,這就是狼來的目標!
“她如何有這類癖好?”亦風很煩惱。
一天傍晚,亦風在房頂修補煙囪,黑頸鶴又叫了起來,莫非隔壁家的狗擺脫了?亦風向草原打望,老遠瞥見蘿蔔像個小蚱蜢似的在草場上直蹦高,衝亦風猛揮雙手,模糊聽他喊:“邦客!邦客!”
真是個當爹的。我心尖一熱,又有點小擔憂:“亦風,如果來抓魚的不是格林呢?”
有了格林這個小匪賊墊底,我涓滴不介懷喬默偷肉的前科,不過我獵奇她腦筋裡都在想甚麼,趁便也試一試我修好的埋冇攝像機。因而我在家裡放了監控,用心分開家,用埋冇攝像機察看她—
“牧民們都走了,我上哪兒弄肉去?”我說著端起菜盆。喬默早已搖著尾巴衝到屋後帶路去了。我戴上遮陽帽,詭笑道:“阿誰網子裡有魚,反正狼也看不上那些小魚,要不你把小魚弄返來,我給你炸貓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