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說,終究有高大的樹木了,樹枝上冒出新芽,幼嫩的葉片令人看著心喜。
現在的阿雪,是他的一個小mm。
錢雪從他手裡接過綁好的兔子提了提,沉甸甸壓手,毛估得有三斤朝上。
他擺在山洞內裡一塊石頭上的小鋁鍋被移到了洞口的簡易灶上,鋁鍋內黑乎乎的,也不知煮過甚麼東西,而他鋪在洞右邊的茅草堆上還扔著兩條毛毯和幾件衣物,洞壁上還掛著個軍用水壺。
“走,這裡住了兩小我,或許是殺人犯。”孟向東回身,一手拉上錢雪,一手撿起兔子扔進揹簍,握了鐮刀在手,喝道,“建國跟上,我們快走。”
這類色彩的汙漬,他太熟諳了,是血跡。而要構成胸前這一大塊斑點血跡,那是殺雞、或者說拿刀捅人,切當點是近距分開.槍.殺人後濺上的血跡。
心下終究肯定了。
順著小道攀附而上,一隻傻乎乎灰兔子跳出草叢,進入三人視眼。
“哇,孟大哥,你甚麼時候安插的呀,還鋪了羊毛毯,這但是初級貨,我在黃支書家見過,黃思甜還跟我誇耀過,說是她小舅從上海帶返來的。”踏足出去的曹建國低呼一聲,隨即也發覺不對了,“如何另有大人衣服,這,這是被人占了啊……”
“孟大哥,現在吃吧。”曹建國舔舔嘴唇,也道。
彆怪我不放過你們了,你們死總好過我死。
“木頭,拖歸去。”錢雪指著枯木道。
“嗯,狗肉好吃,村裡那條大黃殺了後,我也吃到兩塊肉呢,可好吃了。”曹建國接話。
“哈,這裡真的有木耳,快來。”孟向東喝彩一聲奔了疇昔。
士氣高漲,三人持續往前。
“彪哥,三個小崽子看上我們殺的狗了。”阿誰青年聽完這段對話,眯眼一笑說道。
孟向東看看頭頂上的太陽,已到中午,也該吃點東西了,因而一點頭,“走,我帶你們去個山洞,那邊我還藏了口小鋁鍋,另有泉水。”
在他身後,是個高大細弱的男人,一身綠戎服,年紀已不小,四十往上,一臉絡腮鬍,但跟著抬眼,似有兩道精光逼射過來,讓民氣頭髮緊。他手上扶著輛自行車,後座上高高捆著兩床藍底白花粗布被子,被子上還紮著個不小的米口袋。
“彆說話,快走。”
是啊,現在麵前之人就算再像,也不成能是她的阿雪了。
而他身邊兩個小傢夥都很機靈,已在儘量降落兩人的防備心機,孟向東防備著來人,目光特地在狗身上轉了一圈,稍帶誇大暴露一點戀慕之意,“他們抓得狗可比兔子大多了,肉也多。”
前頭一人是個小地痞,這類人欺軟怕硬,很好處理,後一人卻分歧,雙目精光如電,身上凝著股煞氣。看身量,山洞裡那件帶血跡的戎服應當就是他的。
前頭一人二十多歲,梳著小分頭,上身一件咖啡色夾克衫,下身配一條綠軍褲,腳上一雙黑皮鞋,穿戴洋氣,很有幾分小白臉模樣,手上卻提了隻死狗,狗頭垂著,鮮血滴答,看模樣剛死去不久。
全數采了,錢雪的小籃子裡又鋪了一層香椿芽。黑黑紅紅,跟著籃子重量增加,她哼起了不成調的咿咿呀呀。
“太好了!”錢雪喝彩。
錢雪已跟著孟向東跨了出來,卻不防一頭撞在他背上。
三人搜尋斷枝枯葉,把這根斷樹給藏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