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方麵,我可比你懂。”
得虧鄉上出了證明,免除了吃花生米的結果。但也是以被剝奪了知青回城的權力。
一傳聞投機倒把,張嬸兒是真的慌了。
當即二話不說,從家摸出一支筆一張紙,愣是讓葉歡寫了個證明,證明那金戒指是葉歡兩口兒誌願用來抵押大米的。
葉歡有恃無恐,冷哼道:“你冇傳聞過,不代表它就冇有……”
現在,看張嬸兒被本身搬出來的法律壓得有些服軟了,他立即趁熱打鐵:“不還戒指也行……但我有權用戒指超出的代價持續做抵押……”
這個年代群眾最怕的兩大口袋罪,一是地痞罪,另一個就是投機倒把罪。
當然,這也和葉歡的巧舌如簧有關。
與其在家閒著,還不如借給葉歡,哪怕是一週時候,難不成阿誰黃豆大的金錠還抵不了這點買賣?
葉歡翻了個白眼,有條不紊道:“誰說要你家那頭驢了?我隻是想借用一下罷了,給我拉點東西,一週……或許出了不測,明天下午就還給你。”
抓住這個機遇,葉歡趁熱打鐵,變得比先前更加倔強起來。
至於夏芸那邊,大不了今後本身賺了錢,再給她買比黃金更加貴重的,白金……鑽石!
挑釁惹事,調戲婦女,聚眾打鬥等等……
影象中,《包管法》是一九九幾年才通過大會表決並實施。
愣了半天,張嬸兒才反應過來,跳起腳罵了一聲:“葉歡你個殺千刀的,想唬老孃?甚麼包管法……老孃聽都冇傳聞過!”
宿世中在創業初期,他見多了形形色色的老闆,見人說人話,見鬼說大話這句老話,早已經被他應用得極其純熟。
“姓葉的,有種你給老孃再說一遍剛纔的話……看老孃不打死你個雜種!”
對於現在的葉歡來講,意義不凡?那是狗屁!
“張嬸兒,你可彆忘了,我是從城裡下鄉接管貧下中農再教誨的知識青年,但是在城裡念過書,接管太高檔教誨的人。”
等的就是你這句話……葉歡再次嘲笑。
實在他也是強撐著,假裝有這條法律的模樣。
所謂口袋罪,就是犯了甚麼事兒,都能夠往這內裡裝往上套。
當葉歡說出這番話的時候,他就已經在內心衡量了利弊……
“姓葉的,今後你再藉著這戒指說事兒,老孃就去公社告你去。”
葉歡乃至巴不得和之前的阿誰惡棍完整的劃清邊界,之前的那些事情,最好永久都不要提及纔好。
隻躊躇了半晌以後,張嬸兒就滿口承諾了下來。
張嬸兒不是傻子,相反的,隻要和自家東西沾邊的事情,她就變得極其奪目,典範的雁過拔毛的守財奴。
比如葉歡之前和夏芸結婚,就因為冇有辦結婚證,被扣了個亂搞男女乾係,便能夠定性為地痞罪。
葉歡宿世中身為一家上市公司董事長,簽過的條約,比大部分人看過的條約都多。
反觀家裡那頭驢,出產隊不敢動,就連此次秋收,都冇上她家借驢來。
“好!”
不但要葉歡在上麵具名,還讓他按了指模,這纔算數。
不過此次張嬸兒多了個心眼兒,大抵是看出葉歡這個之前隻會混吃等死的惡棍,現在也會操縱法律壓人了。
“張嬸兒,你家那頭驢現在冇用吧?”
要戒指隻是一個幌子罷了,從一開端,他就壓根兒冇想過要回戒指。
“不信的話,你能夠去公社問問。”
那頭驢整天吃苞米吃草一大盆,還冇活兒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