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
第四封、第五封……
自打用了一頁書的稿子,接下來的半個月裡,她也常常能收到水莊的稿子。
曉得詳情後,那些大娘們瞧林牧的眼神就不對了,本來覺得林牧是個哈士奇,誰曾想眼神一變,就變成頭小狼狗了!
《芳華男女生》的範範,另有表情YY林牧;《芳華小說》的女編輯“虎牙”,那可就已經絕望了。
第一封函件裡,寫的是上山下鄉時,本身追女知青,最後兩人一起滾玉米地的故事……
想到這,範範就吞了口口水,畢竟一個有正太音的男作者,調戲起來太爽了!!
至於林牧,彷彿還是阿誰林牧,到飯點,見林父在家,就也給他做了飯,完整不記得明天事情的模樣。
冇甚麼好抱怨的,這本來就是練手之作,天馬行空的設想力,偶然候顯得過分超前,怪誕非常的故事,天然是不受歡迎的。
這不是因為他聖母,而是因為魯迅曾經的一句話:
錢不好掙啊!”
範範看得直呲牙。
至於這些稿件,虎牙都懶得看完第一遍。一個個都是神人。
但那些男人,特彆是那些好吃懶做的男人,瞧林牧就有些警戒與不爽了,畢竟林牧這麼乾,讓他們也感覺不安閒,掃了麵子,怕會“教壞自家小孩”。
都是一樣的故事,一樣的扯蛋,但在林牧的筆下,就總能找到吸惹人的元素,並加以側重描述。
寫作,是一份崇高非常的職業,不是帥到了極致,或者才調橫溢到滲入了內褲,那是底子冇有資格寫作的,隻能老誠懇實當讀者!
隻可惜,哪怕是如許的事情,還是隻讓林父老實了兩天,冇過量久就本相畢露。
自打那天懟了林父,得了個“熊孩子”的雅號,村裡的小孩彷彿就把林牧當作了偶像。
但其彆人,特彆是村裡一些年青人,就有棗冇棗,打兩竿子,把稿子收回去了。
渾冇想到,這就是惡夢的開端!
這實在就是個練手的稿子,隻不過被林牧廢料操縱,寄了過來。
YY時,能不能不要用本身名字當男配角!?
“唉,一頁書!要不是因為你有副正太音,看我下次不剝削你稿費!”
“擦!同桌也是個女裝大佬?”
昨晚的事,很多人瞥見了,乃至另有人來看林父,有美意的還給他上了刀創藥。
……
見林牧寫男女豪情賺了錢,其他那些人就跟了風,把本身內心以為出色的豪情經曆,當真YY了一番郵了過來。
俺們這雜誌講究個“芳華美感”,你就算是寫玉米地裡當“軋路雞”,那也寫詳細點、寫都雅點啊,最起碼不要讓男主叫“王鐵柱”、女主叫“王大妞”啊!
人生活著,悲喜交集,哪怕是終究賺了稿費,林牧還是要為家庭煩心,旁人天然也難以製止。
是以,在《同桌的你》裡,林牧把“同桌”,設定成一個女裝大佬,兩個男人從害臊到打鬨,完整彰顯了林牧的惡興趣。
作為一個二十多歲的妹子,虎牙硬生生嚥下了那句詩,但是麵前一封的短篇,倒是讓他滿身都冇了力量。
魯迅曾經說過:中國人最善於的事情,就是男人扮女人。
萬一編輯眼瞎呢?
他們的心機很簡樸……
你一個小孩也敢砸東西,那不是敗家子麼!
第二封函件裡,寫的是本身一身西裝,抽著“小熊貓捲菸”,被村花追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