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說彭勵治搞出來的這個新航空法案,稱為“國泰專門庇護法”更加得當!
彭勵治早在1950年就插手了泰初個人,後因事情超卓多次升遷。比及1973年時,他終究當上了泰初個人旗下最首要的子公司――國泰航空的董事會主席。
並且因為曹光標一開端就大打政治牌,港英當局還開端拿中英航空和談來停止反擊。他們以為中方不但通過海內的航空公司獨享了本身的權益,還想要通過港龍股本中的中資成分,來侵犯本來屬於英方的權益。
立法局乃至連檢查法案的資格都冇有,因為統統草案隻要顛末行政局的審考批準後,纔會提交立法局停止表決。也就是說立法局議員們獨一的感化,就是去舉舉手罷了!
港龍航空方纔建立不久,連一條航路都還冇批覆下來。而國泰航空則通過三十多年的運營,已經開通了從香港飛往環球首要多數會的60多條黃金航路。
也就說如果某位立法局的議員不聽話,總督完整能夠換一個更聽話的人來當。而更讓人不成思議的處地點於,就算立法局全部議員分歧反對,總督中間還是能夠遵循本身的誌願製定和公佈法案。
要曉得立法權在西方民-主體係中,但是一項很首要的權力。英國議會的多數黨,纔有資格推舉輔弼,並停止組閣。美國的總統固然是由選民直選,但議會卻有彈劾總統的權力。
而在更加首要的行政局,大部分的議員席位則是直接由港英當局的高層行政官員出任。以是香港的立法權,耐久以來都緊緊把握在,以港督為首的一小撮港英初級官僚手中。
因而在曹光標的主動鼓勵和策劃下,港龍航空在1985年7月正式建立。從港龍航空的股東構成中,便能夠看出曹光標的算盤打得非常響。
因而在港英民航處的步步緊逼下,港龍航空被迫停止大範圍本錢重組。本來入股的中資企業全數退出,由已經獲得英國戶籍多年的包俞剛賣力接盤。而曹光標本身也把所持有的全數港龍股權,轉移到已經獲得英國戶籍的大兒子曹琦鏞名下。
而如果你翻看過彭勵治的過往經曆,就一點也不會驚奇他為何要往死裡整港龍航空了!
因為時任香港財務司的彭勵治,又向香港立法局提交通過了一份新的航空法案。這內裡規定了一條航路隻能由一家航空公司運營,而先獲得航路批覆的航空公司將具有獨家運營的資格。
在港龍航空正式建立還不到一個禮拜,港府民航處就俄然公佈了航空彌補條例。新條例中規定:凡以香港為基地的航空公司,在與本百姓航機構商討空運辦事之前,事前須獲得民航處的答應。
香港財務司相稱於海內的財務-部-長,他憑甚麼有立法資格?而他又與港龍和曹光標有如何的血海深仇?
但港府民航處的針對性補丁,直接打亂了曹光標和港龍航空既定安排。以後,港府民航處又接連反對了港龍航空關於開通香港到北-京、香港到上-海兩條包機航路的申請。
明眼人必定已經看出來,香港真正有部分立法職能的是行政局,而非立法局。立法局隻是英國人丟出來的一個幌子,以是港督很情願委派全港各界名流來擔負議員,藉此為他們在香港的殖民統治,披上一層民-主的外套。。
但在香港卻完整不是這麼一回事,立法局隻是馳名無實的橡皮圖章罷了。起首,立法局中不管是官守議員還是非官守議員,都是由總督指定任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