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歲的董二三,遇見他的時候,他已經是個帶著金絲眼鏡的儒商了。學者裡最會經商的,販子裡最有知識的。過了而立,邁入不惑,可他倒是個很有豪情的人。多麼猖獗的事,他都敢乾,也乾的很勝利。和棕熊打鬥,扮女裝去酒吧跳舞,斷橋飛車,能背下很長的圓周率,能夠擺佈手同時寫羊毫字......
走出病院,董二三站了一個鐘頭,才坐車分開。在一起四年,董二三向來都不曉得,楚不歸有精力方麵的疾病。或許,他們之間,真的不算相愛的。她愛的,是他所討厭的阿誰他。而他愛的,是她隨便能夠捨棄的阿誰她。
但當時,這類對她抱著動機的人,不管男女,在她看來,都是標著代價的商品。她能夠消耗的,以及能夠被她消耗的。但是,極少的幾小我,在董二三返國以後,最後和她瞭解的,都曉得,這個界內馳名的女魔頭,實在,也真的愛過一個男人,和他曾經甜甜美蜜,過著小日子的光陰。
現在想想,他們倆個,就跟兩個大飯桶似的,相互噁心著對方,卻誰也擠不了誰。
董丞手中一空,從速低頭看女兒,卻發明女兒臉上,第一次呈現了近似茫然的神采。董丞心中一緊,這真的是他第一次在女兒臉上看到這類神情。寶貝,一向是淺笑的,偶爾瞪眼,偶爾撇嘴,偶爾呲牙,但是,她一向都是很腐敗的模樣,向來不會暴露蒼茫的模樣...
就在董丞愣住的工夫,董二三已經走入坐的麋集的人群裡,董芳瑞轉頭找他們,才發明孩子冇了。他一時就急了,“小弟,二三呢?二三呢?”董丞回神,下認識的向前看,疾步就走了疇昔。寶貝在看舞台,她必然是要去舞台!!
她喜好帝都這類,沉重寂靜又狼籍繁華的模樣。到處可見的,疇昔陳腐的皇權文明,和現在軌製的共存,有種讓人慾狂的引誘力。對當時返國的董二三來講,她要的就是這類引誘力。與其說她喜好帝都,還不如說她喜好這裡的猖獗因子。在幾年以後,她能決然的放棄帝都的統統,包含初戀,涓滴不沉淪的進入父親的公司,由此可見,她喜好的,還是好處和疆場罷了。在她做了分開帝都,分開阿誰男人以後,她就明白,她想要的餬口,到底是甚麼。
對著舞台,董二三微淺笑出來,這個男人,算是她的一個仇人吧,在很多處所。他教給了她很多在貿易方麵的事,也交給她如何享用餬口,更讓她看清了她的將來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