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飛喜,二十歲,家住大壩頭村,出世未滿月就被親生父母丟棄,被大壩頭村一戶五保戶獨臂男人撿養。你的養父本過著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的餬口,撿了你返來養後,當局卻打消了他這些資格,讓他的餬口陷進窘境。”
李飛喜有種,夜晚撞見鬼一樣,嚇得膽都快破了。
“我不但曉得你的名字,我還曉得,火是你放的。”唐槐點頭,暗淡的燈光下,她的眸,很亮,卻也很冷。
“為了能夠賺更多的錢,你在酒吧上班以來,都冇有請過一天假,還申請了加班。按理說,你心不壞,為甚麼要放火燒店?”
李飛喜長大後,才曉得本身為甚麼被丟棄的。
“……”三百三呢,李飛喜目光直直地看著唐槐手裡的戒指,既驚駭又肉疼。
那但是真的黃金做的戒指啊,如何能夠燒成灰?
她是放火者,天然很存眷這件事。
李飛喜悔怨莫及,真不該該貪那隻戒指的。
這個年代,思惟保守,封建。
她想尖叫,可喉嚨像被掐住一樣,叫不出來。
李飛喜不敢昂首看他們,她把頭低得很低。
因為丟孩子,都是鄰村或鄰鎮,一傳二,二傳三,大師都曉得哪個孩子是哪戶人家生的。
俄然,腳下踩著一根木棍,摔了下去。
唐槐上前來,嘲笑地看著女孩:“李飛喜是吧?”
李飛喜很小就曉得本身是被親生父母丟棄的,因為她是被阿爸在路邊撿返來養的,村裡人常常笑話她,叫她“通衢娃”。
李飛喜聽完,俄然哭了起來:“我……我……”
她不曉得說甚麼好。
她退後著,滿身都被驚駭充滿,小腿肚在顫抖。
俄然,身後傳來一道清冷的女音。
冇想到,本身還是跳下了坑。
唐槐一步步走過來,嘴角噙著嘲笑:“你是逃不掉的,跟我走一趟吧。”
男人冷冽的神情,似嗜血鬼一樣,讓人不寒而栗。
唐槐輕柔地揚唇,嘴角帶笑,目光卻冷,帶著一絲挖苦的笑:“真冇想到,一貫摳門如鐵公雞的唐有明,竟然捨得花三百塊錢給你買戒指。彷彿……他的媳婦楊紅星都冇戒指戴。你說,我如果把這枚戒指交給楊紅星,你說,你肚子裡的孩子,還能順利生下來嗎?”
她曉得有人替她背了黑鍋,那一夜的惶恐,總終消逝。
“機……機遇?”李飛喜壯著膽量,顫巍巍地看向景煊:“我說了……是不是……就饒我……?”
她是第二個女孩,上麵有個哥哥。她上麵有一個mm,mm上麵,是一個弟弟。
屋裡的燈,很光,很亮。
等她藉著電筒的光,看清對方的時,嚇了一跳。
他們餬口本來就窮,還要扶養一個冇有效的女兒,當然不乾,因而就在李飛喜冇滿月時就丟棄了她。
“你……你如何……曉得我的名字……?”
“給你說實話的機遇,你不要不珍惜,彭彩被判刑了,十三年的牢。你說,如果我把你送出來,你會不會也坐十三年的牢?十三年出來,你年老的阿爸,還在不活著上活著?你得了心臟病的弟弟,會不會病逝?”唐槐看著李飛喜道,字字如針,紮著李飛喜的心。
李飛喜很驚駭,神采白得像一張冇有書畫的白紙。
她親哥哥也曉得她,但他不承認她,有一次,他找她,威脅她,不要跟黌舍任何人說,他們是兄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