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她昂首,瞧了一眼唐槐和景煊時,內心格登一響,怕得嘴一抖:“我……我……我……”
“……”三百三呢,李飛喜目光直直地看著唐槐手裡的戒指,既驚駭又肉疼。
李飛喜長大後,才曉得本身為甚麼被丟棄的。
三百三,她兩個月半的人為呢。
她想尖叫,可喉嚨像被掐住一樣,叫不出來。
她是放火者,天然很存眷這件事。
李飛喜悔怨莫及,真不該該貪那隻戒指的。
“你倒是想得美。”唐槐嘲笑:“你覺得我們冇證據就設你入坑嗎?實在後巷那堆柴火,我早就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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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夠賺更多的錢,你在酒吧上班以來,都冇有請過一天假,還申請了加班。按理說,你心不壞,為甚麼要放火燒店?”
“李飛喜,二十歲,家住大壩頭村,出世未滿月就被親生父母丟棄,被大壩頭村一戶五保戶獨臂男人撿養。你的養父本過著保吃保穿保醫保住保葬的餬口,撿了你返來養後,當局卻打消了他這些資格,讓他的餬口陷進窘境。”
“我不但曉得你的名字,我還曉得,火是你放的。”唐槐點頭,暗淡的燈光下,她的眸,很亮,卻也很冷。
那但是真的黃金做的戒指啊,如何能夠燒成灰?
唐槐把那枚戒指拿出來,舉到麵前打量:“我拿這枚戒指到市裡的珠寶驗過了,真金,這麼大隻,應當要三百塊錢吧?”
他們都想要生很多兒子,冇得女兒養大了也冇有效,都是要嫁人的,嫁人生子,哪還顧孃家?
這個年代,思惟保守,封建。
她的親生父母,一共生了四個孩子。
李飛喜很小就曉得本身是被親生父母丟棄的,因為她是被阿爸在路邊撿返來養的,村裡人常常笑話她,叫她“通衢娃”。
“你……你如何……曉得我的名字……?”
李飛喜有種,夜晚撞見鬼一樣,嚇得膽都快破了。
唐槐和景煊坐在一起,兩人目光清冷,像一把利刃,釘在李飛喜身上。
她不曉得說甚麼好。
“給你說實話的機遇,你不要不珍惜,彭彩被判刑了,十三年的牢。你說,如果我把你送出來,你會不會也坐十三年的牢?十三年出來,你年老的阿爸,還在不活著上活著?你得了心臟病的弟弟,會不會病逝?”唐槐看著李飛喜道,字字如針,紮著李飛喜的心。
她是第二個女孩,上麵有個哥哥。她上麵有一個mm,mm上麵,是一個弟弟。
她曉得有人替她背了黑鍋,那一夜的惶恐,總終消逝。
她身子瑟瑟顫栗,麵前那一男一女,不怒自威。
屋裡的燈,很光,很亮。
女人神情淡然,眼神清冷,像一朵食人花,美,但讓人感到傷害。
李飛喜上學時,就曉得本身親生父母在哪條村莊,還跟她大哥同一所小學。
“我冇有……”李飛喜心想著,不管如何也不要承認本身放火。
唐槐一步步走過來,嘴角噙著嘲笑:“你是逃不掉的,跟我走一趟吧。”
女孩一聽,嚇了一跳,猛地轉過身:“誰?!”
通衢娃,就是指被親人丟棄,放在路邊不要的孩子。
俄然,腳下踩著一根木棍,摔了下去。
“在你兩歲時,李朝慶還撿返來一個身出缺點的男嬰,隻要一條手臂的他靠著農作,含辛茹苦把你們扶養成人。你和你阿爸,弟弟李飛鵬固然冇有血緣乾係,但一家人豪情至深,你在酒吧上班拿到的薪水,全都交給你阿爸。你弟弟故意臟病,身材越來越差,你想贏利給他手術,讓他持續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