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替小綾選出如許一名經紀人的,必須是業內極其資深的人士,對文娛圈狀況和各家公司、乃至各個首要經紀人都瞭若指掌。其次,他必須很體味小綾,曉得以她純真的性子更合適甚麼樣的人。彆的,他還要有充足的目光和膽量向小綾保舉他。
離開天藝後,她問洛洛借了幾天車開。洛洛的出道時候和她差未幾,用車的層次也不會太分歧適她的身份,再加上這段時候洛洛在拍外景,家裡的車也是閒置著。
“葉蜜斯這是要出門?”金問。
深厚到,小綾能采取他的定見,去遴選一名不太喜好的經紀人。
都不成能,他們要麼是資格不敷,要麼是目光不敷,要麼是和小綾的友情不敷。
譚英領命而去。
有保鑣們的暗中庇護,厲雷並不擔憂她的安然。
厲雷的神采有些發沉。
白慕容?謝琳琅?舒婉儀?乃至……洛洛?
第二天一早,她穿了件淺紅色真絲襯衫,配玄色長褲,長髮簡樸打理過,化了素雅的淡妝,籌算出門去東嶽文明。臨出門時,俄然想到一個題目。
怪不得人家能做到保安主管――可不要藐視了這個職位,保護著厲雷的安然,絕對是親信中的親信。如許的人,公然是很有眼色的。
之前在天藝時,出入都是公司配的車和司機接送。
不錯,七年前,林鬱南這個名字在文娛圈的經紀界裡如雷貫耳,但是,當時候小綾才幾歲?十一?她連天藝的練習營門檻都冇摸到呢,如何能夠曉得甚麼經紀人?
她身邊一向有保鑣跟著,見她去了那家混亂又傷害的酒吧,他們感覺很不平常,就當即陳述給了厲雷。她的事情,在厲雷這邊一向享有優先權,能夠隨時隨地彙報。
林鬱南從大要上看,絕對不是小綾喜好的那種範例。
“不如我送您吧,”金不著陳跡地看了一眼夏綾,說,“您這身衣服是要配高跟鞋的,穿高跟鞋開車不平安,BOSS如果曉得我眼睜睜地看著您如許開車出去,會殺了我的。”
固然那種酒吧龍蛇稠濁,但說穿了就是一群社會底層的地痞,冇有接管過專業的黑-幫練習,也未曾經曆過真正的血火磨練。而他派給她的保鑣,都是精英,隨便一小我就能輕鬆放倒一群地痞,隻要不碰到裴子衡、厲風那種級彆的大費事,他們庇護起她來遊刃不足。
看這架式,麵前這女孩子必是他們將來的少奶奶無疑。
金把手中的花束遞給她:“少爺傳聞您選好了新的經紀人,派我送了花來慶祝。”
想到這裡,金又殷勤了幾分,替她拉開車門,恭恭敬敬地把她請上車。
金也微微一笑,耐煩地等她換好高跟鞋,拿上手包,與他下樓。
總不能出門去坐公交?彆說坐公交了,以她現在的身份,打車都匪夷所思。
實在,幾個小時前,他就曉得夏綾去找了林鬱南。
那是一束輕巧華麗的香水百合,就和他好幾個月前曾經送過她的花一樣,花瓣綻放,上麵帶著晶瑩的露水,讓她本來有些煩躁的表情也跟著好了起來。
現在,是誰把這個早就退隱江湖的人奉告了小綾?
他開的是一輛玄色奔馳,中規中矩,不太刺眼,卻也不會掉她的身份。車子在東嶽文明公司的地下車庫停下,她從員工公用電梯上去,金在內裡等。
她墮入了無車可開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