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在順治末年_第二百九十章彆有深意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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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每次出主張,淑雲都是趕著恰當的時候,抓準了機會才脫手的,可那也是謹慎再謹慎,毫不敢肆意妄為。就怕哪句話或哪一步行差踏錯,引來不需求的費事。後宮乾政的帽子可不是甚麼人都頂得起的。可此次就不一樣了,定見不是隨便就能頒發的。想想讓康熙都一籌莫展的事,憑甚麼本身就能信手拈來。這不是上杆子招人猜忌嗎?

從順治時開端就規定,凡滿族八旗人家年滿十三歲至十六歲的女子,必須插手每三年一次的天子選秀女,選中者,留在宮裡陪侍天子成為妃嬪,或被賜給皇室子孫做福晉,未經插手選秀女者,不得嫁人。是以,除個彆環境外,絕大多數的滿人都是在十六歲之前結婚的。

看著淑雲皺著眉頭,一臉的愁悶樣。太後不由得笑了起來。用手指導了一下淑雲的腦門,打趣道:“你呀,瞎想甚麼呢,瞧這小臉兒皺巴的,都快趕上包子了!和你這麼一比啊,哀家可真算得上是冇心冇肺了。”最後一句話,太後咬字特彆重,剛纔還笑得慈愛的臉上也換成了一副慼慼然的神采。讓淑雲想不重視都不可。

回身的一刹時,見到不遠處正在吃東西吃得歡實的小花,淑雲不由得止住了腳步。

看著不遠處帶著一幫弟弟mm們玩耍的“光棍”小盆友。淑雲一時候也是思路萬千。眨眼間孩子就長大了,想著龍蛋和團團小時候乾的那些拆台事,彷彿就產生在明天普通。時候過得可真快!固然結婚的春秋推後了,但是用不上三年,龍蛋也必必要娶妻了,接著就得輪到團團。再過兩年孫子,孫女就要出世了。本身就得升格成奶奶或外婆。本身才三十出頭啊,如果放在宿世,好多人這個年紀婚都還冇結呢。想想真是太悲催了!

汗青上的雍正恰是在本年(公元1691年),奉父命與內大臣費揚古嫡女烏拉那拉氏成的婚。此時他年僅十三歲,而烏拉那拉氏的春秋也不過是比雍正大了幾個月罷了。這麼小的年紀就要結婚。兩小我都還是孩子,卻要組建家庭,生兒育女。這在當代人看來是多麼的不成思議,但是在清朝卻實屬普通,固然不公道,可這期間的人,不管滿漢,還是其他少數民族大多如此。

但是現在既然對太後作出了包管,那麼就容不得本身再等候機會了。必須儘快安排一個安妥的體例,在不消出太大風頭的環境下,把事情辦美滿了。唉!還真是傷腦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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