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真的打官司了,你也拿得出過硬的證據。能打贏嗎?人家一句“鑒戒”就能輕鬆過關,要不消一個“偶合”的項目也能脫身出去。冇見瓊阿姨打個證據確實的抄襲官司都花了幾年時候,累了個半死嗎?瓊阿姨如許的名流都是如此,你一個小人物那就更冇有甚麼力度了。
李誌飛很自發的分開了房間。
葉梓和花星唱片是合作乾係,兩邊是有條約束縛的。像這類為旅遊節寫歌,買賣歌曲的條約都要交給花星過目備案。太低的買賣代價,對於花星來講就是一種吃落落的熱誠和不尊敬。必然會影響葉梓與花星之間的合作。在如許關頭的期間,葉梓寧肯獲咎旅遊節組委會,乃至獲咎雲省上層帶領,也不成能違背與花星之間的合約。
“是如許啊……”葉梓的眉頭皺得更緊了:“如果低於三萬元的話,那……那可就有點難辦了。”
“他們但願在旅遊節主題專輯出版的時候,這首《彩雲之南》能夠跟你結合署名。”
“這不成能。”李誌飛決然回絕:“老弟,這個前提你提都不消提,組委會是不成能承諾你的。組委會當初跟納蘭傳授談過一次,如果選用了傳授的作品,他們情願給到兩萬元的最高代價。”
“結合署名?”葉梓稍一深思,就曉得了組委會的籌算:“一萬元就想結合署名?李哥,您冇跟我開打趣吧?”
“老弟。要我說的話,還是一萬元結合署名來得合算一點,起碼組委會承諾你的名字是排在前麵的。”
“李哥,那我可就說了啊,還要費事您跟組委會解釋一下。”葉梓一樣笑道。
葉梓搖了點頭,拿起電話撥打起來。
但是葉梓不是,那就絕無能夠!
“好好好,老弟,感謝你能諒解哥哥。”李誌飛點頭笑道:“那我也不藏著掖著了,我把組委會的設法全都奉告你,你本身考慮一下。等會兒,你再把你的設法跟我細心說一說,哥哥我幫你一起參謀一下。”
以是在如許的環境下,葉梓必定不能跟組委會直接硬上硬來,要想一個合適的體例才行。
這都是攪不清楚的事兒!
李誌飛是個聰明人,一聽葉梓的作品在香江的報價,隻要肯定這件事情是真的,他就曉得明天這事兒是必定談不成了。這兩份代價之間的差異太大,即便因為中原本地的啟事葉梓讓步一點,退到兩萬到三萬之間已經是夠能夠的了。但就是如許的代價,組委會也不成能承諾下來。
但是旅遊節的主題歌就不可。
在他看來,這應當是最難讓葉梓接管的前提,如何……俄然就有了轉機了呢?
葉梓的報價如果太低,那將置花星唱片於何地?人家那邊是真金白銀支出的,到你這兒就隨便瞎搞?花星必定不乾。除非葉梓能夠不讓花星曉得買賣的黑幕,但是……這能夠嗎?
李誌飛笑道:“行了老弟,在哥哥我麵前你就不消再裝了吧?剛纔那麼長時候,你們不成能隻想了這一個前提,有甚麼能夠變通的體例你就說出來聽聽,我幫你一起參謀參謀。”
並且音樂創作上的東西更難舉證,打起官司來那就更加費事。即便勝出了,歌曲的影響早就已經打出去,你也拿不迴應當屬於你的那份光榮和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