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文斌是一點不懂,不過公用的警用槍械他是見過的,過幾年省會的差人就會設備一種左輪槍,能力那可真是小的離譜。有一次街上有瘋狗咬人,差人拿著那槍對著瘋狗連開好幾槍,有一槍都打中狗頭了,瘋狗都冇死,最後是用棍子才把它給處理掉。能力太大當然不當,能力太小了也不可啊。
不過差人用甚麼槍,和黃文斌一點乾係都冇有,他比較體貼另一個題目,“能不能看出來這槍是那裡來的?”
六合知己,黃文斌壓根冇這麼想。狠狠地獲咎了曾書記,綁架了他兒子,然後拿回本身的地,兩人就能夠和好如初了(最後兩人也冇甚麼好的)?誰曉得曾書記會想出甚麼毒招來。打蛇必須一下子打死才行。
“普通隻要查槍號就曉得,統統的槍都有槍號,隻要一查就曉得是那裡出產,那裡發賣,都有誰用過。”丁詩詩翻過槍,指著槍身上一出磨損的陳跡,“但是這槍的槍號已經被磨掉了,冇體例查。”
“應當是。”丁詩詩說。
涉槍犯法本來就是大案要案,如果在省委開槍,省裡統統高官大家自危。到時候必定是策動統統的力量儘力清查,槍號被磨掉這類小伎倆是冇用的。槍支彈藥的統統資訊都會被被找出來,然後一級一級追索,終究就會查到柳權身上――曉得他有這麼一把槍的人可很多,在那種清查力度之下,賣家,送貨的,乃至於他的部下,都會毫不躊躇的把他給出售了。
“起首,我們不是在打鬥,我們是抓人和被抓。”黃文斌說,“然後,你帶著這麼五十小我來,總不成是想和喪彪公允決鬥?另有,你帶著這把槍,是想做甚麼來著?拿動手槍和彆人說真刀真槍,你不慚愧啊?”
“磨掉了?”黃文斌大喜,“也就是說,這是一把不法的槍?”以曾書記的身份,給柳權弄一把合法的槍也不奇特。那樣的話,這把槍就是一個燙手山芋,黃文斌壓根不敢拿在手裡。可如果抹掉槍號的話,這就是一把黑槍,那就完整分歧了。
“應當能夠,這兒另有兩顆槍彈呢,你能夠嚐嚐看。”丁詩詩把槍裝了歸去,遞給黃文斌,“謹慎些,這槍是軍用的,穿透才氣很強,找個冇人的處所打。”
對這類東西,黃文斌是陌生的很,拿都不曉得如何拿。像電影電視那樣豎著握,隻感覺很不舒暢,手指都放不完,橫著握,又感覺拿不穩,隨時會掉下去。要拿來對準,更是很難完成的任務。
黃文斌但是戀慕得要死,男人那裡有不喜好玩槍的呢,可惜他冇多少機遇能這麼做。“這槍真的能用嗎?”黃文斌問。
“彆彆彆,”柳權趕緊說,“你此人還真難搞,好好,我誠懇和你說。鎮委書記過年普通是送五萬的,本年他之以是送二十萬,是因為我給他處理了一個費事。他們鎮子裡有個神經病,老無端打人,鬨得民氣惶惑,群眾大眾定見很大,恰好父母都死了,又冇有其他家眷。我就找人冒充他親戚,終究辦齊手續,把他送進精力病院去了。”
“丁蜜斯曉得真多!”薑彪眼睛都快成星星了,“還出國留學,我連都城都冇去過。”
“讓我看看。”丁詩詩搶過手槍,啪嗒一下不曉得翻開了甚麼開關,彈匣就掉了下來,“有兩顆槍彈呢。”丁詩詩說,她卡卡拉了兩下,就把整支槍都分化開了,“保養得還不錯,應當能夠普通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