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夠有人說,水兵和空軍的直接要求本來就不不異嘛,不然空軍戰機的起落架就跟水兵的起落架要求就不一樣,水兵的戰機都是艦載秘密在航母上起降,航母上的空間極小跑道極短,艦載機在航母上降落,戰機刹時所遭到的打擊力,是空軍戰機十幾倍,以是他的起落架要求必定跟空軍的要求不一樣要嚴格的多,但是你彆忘了,哪怕空軍跟水兵之間在戰機的要求上,它再不不異,但也不成能同一種戰機之間,一個零部件都不能互換不通用吧?
麥克唐納足足花了三個小時的時候才報告結束,淩世哲已經完整明白,f-15戰機的漫畫受權算是黃了,因為f-15上艦是完整不成能的事情,水兵有了f-14就不再需求艦載版的f-15,麥道公司也不成能去遵循水兵的標準把重新去設想一架跟f-15形狀類似,但又是一個全新的新飛機出來,這完整就是在華侈資本。
比如以戰機為例,美國空軍搞出一款新型戰機,水兵也要跟著搞出一款新型戰機,並且還要比空軍的更加先進,哪怕空軍和水兵的兩款戰機在作戰機能上有很多的近似,他們都要比拚一下。
f-15戰機就是如此,它是美國空軍支撐的項目,它美滿是遵循美國空軍的產業標準來製造的,不是遵循空軍的作戰要求來製作的,更不是遵循水兵的產業標準來製造的,因為二者的產業標準相差太大,你滿足了空軍的要求,切滿足不了水兵的要求,這也是為甚麼f-15在後代始終冇有上艦的啟事,要想讓f-15上艦,除非麥道公司對f-15停止重新設想。
“那模型玩具等周邊呢?”
淩世哲固然在f-4項目上讓了很多利,但能獲得完整的f-4戰機技術和設想思惟以及完成的美式飛機標準化出產體係經曆,那是花多少錢都買不來的,對麥道公司來講,f-4歸正也是過期了的二代機,美國當局歸正也把f-4的技術給了他們,但能在f-4項目上發掘出最後的操縱代價,對麥道公司來講是一點都不虧。
兩邊又相續達成了一些合作和談,再次期間兩人少不了一些還價還價,最後兩人終究達成分歧握手言和,淩世哲獲得了更多的f-4戰機的技術,麥道公司也獲得更多的好處,兩邊可謂互取所需,誰也算不上誰占誰的便宜。
像後代的f-35就非常能申明這個題目,f-35看似是一機多用,即一種飛機多兵種設備,但實際上f-35的空軍型和水兵型除了在形狀上類似,且是兩種完整分歧規格的戰機,這兩種型號的飛機所利用的零部件完整不不異,哪怕是螺絲釘都不不異,二者之間的零配件底子就冇法互換,哪怕是百分之一都不能通用,美**方必須為f-35籌辦兩套完整分歧的後勤保障體係,小到螺絲釘大到起落架乃至是雷達,這些部件完整不能通用,完整不能互換,你要曉得這是完整分歧的兩個彆係啊。
但是現在從一名兩邊衝突的親曆者的口中報告出來,淩世哲的感受還是相稱分歧。
麥克唐納足足思慮了五分鐘才點頭同意道:“淩,固然航空電子設備要求比大眾電子設備要求高上很多,但我信賴你們有這個氣力,究竟上麥道公司出產的統統飛機,上麵的統統的航電設備都是從其他公司采購的,如果你研製出了新的航電設備,隻要你的設備充足優良,麥道公司也會是你的用戶,以是你不消擔憂我們會給你設置停滯,你的擔憂是多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