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著話,蒙毅翻身想要下床,成果剛踏上空中,撲通一個踉蹌跌倒在地,來了一個狗啃泥。
啊!!
媽的,本身蝸居在一間二十平米的公寓呢,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年代,一平米的房價好幾萬塊錢,甚麼時候本身也住上瞭如此豪華寬廣的大屋子,不對,是大殿。
世人聞言,皆是欣喜的點了點頭,老中醫輕捋著髯毛,對勁地說:“公子公然規複普通了。”
“不.....你們......不成以這麼對待一名國度棟梁,NO!!”
這時,從帷幔前走來一名青衣侍女,她恰是死死盯著他,暴露了一副淡微地笑容來,說著話,便是上前為他改換藥物。
“龍珠?不該該是七顆嗎?”
蒙毅目瞪著修建的房梁之上,房間氣勢恢宏,樓台高閣,嫣然一派當代之風。
這時,蒙毅盯著那青衣侍女,勾了勾手指頭,侍女聞見,便俯下身子跪在床榻邊上,不知公子所要何為。
“病人都說本身冇病,放心吧,老夫這幾針下去,雖說不能針到病除,卻亦可讓你規複如初,公子,您忍住了。”
半天時候疇昔了,蒙毅終因而搞明白了一件事,本身穿越了。
而蒙毅鹹陽城是最馳名的敗家子身上,屬於敗家子中的戰役機,可謂惡貫充斥。
看著他手中晃眼的針頭,蒙毅瞳孔收縮,好歹本身也是一名汗青學的天賦高材生,國度的棟梁之才,卻現在,被幾個大漢摁在床上無情的‘糟蹋’,用孔老夫子的話說就是:“無恥敗類,有辱斯文。”,翻譯過來就是,地痞牲口不要臉。
“是是是,小的口誤,公子漂亮蕭灑,地痞不改。”
嘗試了都會文,說實在話,真的不想寫,倒不是不會寫,而是都會的各種梗都被寫爛了,包子感覺寫不出甚麼新意來,不如汗青文寫的舒暢,因而放棄啦。
嘴上說著不肯意,可心內裡實則暗爽,如此一來,老子可就改寫汗青了,想想都感覺鎮靜。不過,在此之前,必必要保持敗家子的形象,做一名不折不扣的敗家子
“這還差未幾,滾蛋!”
那一根根長針,生生的刺在身材的各處穴位上,他孃的,蒙毅也不敢大呼,恐怕那老東西手抖給紮偏了。
“公子又開端胡言亂語,難不成腦疾又發作了?”青衣侍女名叫青兒,是公子的貼身丫環,曉得公子有腦疾之苦,時不時的都會發作。
蒙毅揉了揉眼睛,略顯茫然的展開惺忪沉重的眼皮,看著麵前的嚴肅修建,貳心中有些震駭和恍忽。
半晌後,林凡的背上紮的跟刺蝟似的,瞧他一臉幽怨地趴在床上,待大功勝利以後,那老中醫拍了鼓掌,如釋重負地說:“總算是穩住了病情,看來老夫的家傳之法,對於天賦腦疾之人確有療效,該當大力推行,福澤天下,哈哈~~!”
沉寂了一個多月,想了很多很多,還感覺迴歸汗青題材,纔是包子的正道,固然在這個都會文大行其道的社會上,固然汗青文是小眾題材,但包子還是最愛汗青。
就當他笑的時候,蒙毅抬腿便是一腳踹了上去,怒道:“狗東西,本公子除了漂亮蕭灑以外,一無所長,你竟敢說賢明神武?賢明神武能當飯吃嗎?”
卻見一個微顫老頭,留著一撇小鬍子,疾步走來,衝動地說:“公子的病,乃是天賦腦疾,無藥可治,當今之法,唯有穩而控之纔是最好之道,待老夫先給他紮一針穩住他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