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明末梟雄_第七章 科考(二)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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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縣令將試卷攤在閱卷台上。

遵循提督學政的要求,縣學教諭等在科考結束後便開端了科考閱卷事情。因為長樂縣在福建八府一州五十七縣當中屬於小縣,故遵還是例,小縣應鄉試名額就起碼,但是也有十三個。試卷先由縣學教諭、縣令、縣丞平分組閱卷,按照分組閱卷的成果由分組閱卷官保舉四份試卷彆離評定為一等、二等,而宋浩終究肯定一等、二等卷的分彆,如呈現評卷分歧,最後也由眾閱卷官商討,商討考慮仍冇法同一定見的提督學政宋浩有終究決計權。

……一陣沉默,世人思慮了很久也未從浩大的知識中找出這一典故一絲一毫的文獻記錄。

“一等試卷考生有劉賢,馬季中,李伯謙……”

也罷,來歲七月秋闈前的錄遺,再考一次……牧淩風在內心對本身如是說道。

“這份試卷,乃是上上之卷,然,用典必有出處,試卷第三題,“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這一用典從何出?“

夜幕來臨,長樂縣縣學大門緊閉,提督學政宋浩在幾組閱卷處來回巡查,時不時將閱卷官評定為“分歧格”的“落卷”中抽出一兩份試卷評閱,以製止閱卷官因小我愛好而藏匿優良試卷。閱卷事情持續到了深夜,一提督學政宋浩本著對考生賣力的態度“搜落卷”的數量比分組閱卷官評閱的試卷還要多。這時閱卷事情也靠近序幕,最後,分組閱卷官共保舉了二十份優良試卷,此中前十三份試卷為擬評定為1、二等的試卷,殘剩七份試卷為1、二等試卷的候補卷,也就是說如果前十三份試卷當中有試卷有落卷,落卷後空出的試卷名額就從候補卷中擇優補上。

教諭宣讀完測驗成果,牧淩風有如被雷劈過的蛤蟆普通,有些犯傻地說不出話來,細細一想,憑本身的應對,起碼也是一等試卷,之以是降為二等卷,十有八九處在策論用典上,用典必有出處,本身在策論中“當堯之時,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本來就是本身誣捏出來的論據。閱卷官部下包涵將試卷評為二等,對於本身來講乃是不幸中的萬幸。

考場內連續有人交卷,也有很多人開端作最後的鈔繕,也有人抓耳撓腮,久久下不了筆。牧淩風謹慎地將答案鈔繕到答題紙上,向考場表示交卷。

翌日,長樂縣科考放榜,長樂縣縣學教諭向插手科考的秀才生員宣讀了測驗終究成果,起首公佈的是試卷被評為一等的六名考生。

牧淩風見冇有本身的名字,一種不好的預感湧上心頭。果如所料,劍走偏鋒成為了“落卷”。

回到家中不久,牧淩風便接到了提督學政宋浩聘請本身今晚到月仙樓赴宴的請柬。牧淩風模糊感到,萬神月仙樓這場飯局不簡樸啊。

下午四點擺佈,科考結束,走出考場的牧淩風一臉輕鬆。

這道題目原文出自《尚書・大禹謨》偽孔安國的註文:“刑疑付輕,賞疑從眾,忠誠之至。”意義是說科罰存在疑問的該當輕刑,誇獎存在疑問的該當遵循多數人的觀點,這就是最忠誠的做法。

“牧淩風公然是個可貴的人才,若讓老夫作答,也作不出如此上佳的策論。需求時,也可提攜指導一二。”

見世人不語,宋浩曉得大師都在等候本身的定見觀點。如弱將此卷評為“落卷”,實為可惜,策論刑賞忠誠之至論,牧淩流行文佈局鬆散,文風自在蕭灑,說理深切。凡是用典必有出處,冇有出處的用典畢竟何故成典?最後,宋浩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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