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扯了扯嘴角:“好久不見了,人渣。”
“這是犯規的,路易斯!你不能讓無辜的人與你一同麵對傷害。”格蘭特峻厲地看了路易斯一眼,但冇有細究。他們時候未幾。“他情願嗎?”
“我疇前並冇從這兒路過。”路易斯試圖為本身正名。
格蘭特瞥見這處所亮麗誇大的安排時,刹時便暴露了嫌棄的神采;當他得知這裡曾是惡魔的寓所,透暴露的嫌棄意味就更加稠密了。而對於不摘手套的羅蘭,他倒是冇表示不滿。他本人也是不拘禮節的,更何況,住在惡魔的“豪宅”已經夠讓他煩心的了。
作者有話要說:話說,開新文不會影響這邊啦,這是個漫筆,會日更至結束的_(:з」∠)_
路易斯做了一個大膽的決定。他握著羅蘭的手腕、將對方的手拉向唇邊,在羅蘭手背上悄悄一吻。“感謝,我真幸運。”他無聲地說。
對方照顧的兵器也與其他驅魔師分歧,冇有機器弩和聖經,隻要腰間掛著的、摻入銀線的長長套索。他看起來不像驅魔師,倒像個穿戴拉風的牛仔,給他一把吉他,他大抵就能立即用帶有濃厚鼻音的調子唱起歌來。
“感謝您。但我早就成年了。”
一隻惡魔撲過來,咬住了路易斯的槍。它鋒利的牙齒未能將金屬槍管咬穿,但強大的咬合力將槍管壓扁了。路易斯揮動銀刀將它的腦袋砍了下來,趁便用報廢的槍支砸爛了幾隻惡魔的頭,然後跳出了包抄圈。
路易斯眉頭皺得死緊,表情很糟糕。惡魔冇法傳染他,但被一群渾身血腥味的暗中生物推來搡去、又抓又撓可不是甚麼鎮靜的經曆。
固然利用的兵器對於吸血惡魔方纔好,但敏捷剿除還是是不成能的任務。惡魔的數量太多了,他們從四周湧來、從腳下的地盤鑽出、從屋頂飛下,將路易斯團團圍住。饒是路易斯槍法不錯、每顆槍彈都能將起碼一隻惡魔斃命,但在改換彈匣的間隙還是會被利爪撓傷。
站穩以後,路易斯向來人看去。有三小我騎馬突入了鎮中,頸間都掛著驅魔師特有的凱爾特十字架。領頭的是個神采飛揚的青年,肩上扛著教會明令製止的大口徑手持火炮,剛纔那莽撞的進犯就是由他建議的。前麵另有兩個持槍、揹著冷兵器的女人。
路易斯在一旁聽著,不由暴露了淺笑。
“唉,你真是個蠢貨!在上帝麵前,我們都是需求聆聽他教誨的孩子。現在,讓我們為這位先生禱告吧!”格蘭特雙手合十、閉上眼睛,開端小聲禱告。貳心無旁騖,已經疏忽了羅蘭與路易斯的存在。
“這倒是無所謂。顛末十多年的驅魔經曆,我想,我大抵已經不需求火伴了。你也是一樣,當你更年長一些,經曆更多事情,便會成熟起來,也能節製本身的情感。到時候,這位先生便能夠擺脫了。”
緊接著,他像投擲兵器般,將本身徒手殺死的惡魔屍身朝路易斯的頭部扔了疇昔。
一條寬廣的主路貫穿了楓林鎮。太陽落山時,路易斯與格蘭特已經彆離在這條路的兩邊等候。黑夜很快來臨了。當第一隻惡魔從麵前的地盤中鑽出時,路易斯將它一槍爆頭,以後一扔火把,撲滅了左麵的板屋。
措置好羅蘭的事,路易斯帶格蘭特去了鐘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