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一針紮在他胳膊上,笑道:“書白癡,你倒還很有情味。我但是冇想到才子書院的頭號墨客,會說這麼風趣的話。”
老王看了一兩眼,笑道:“這金蟲真是個妖怪的東西,長得金光燦燦,還隻挑金碗著地,如了它的心願吧,它便載歌載舞,用觸鬚把金碗打得噝噝作響。”
“好標緻的金蟋蟀。” 淋林側臉看著她手上,公然有隻蟲子抱著她的祖母綠戒指。
風伯氣暈了,心中卻歡樂不已,接著它扔出來的葉子,笑道:“你又挑嘴?莫非你隻吃金子?這個我可不信賴。”
白勝手舞足蹈隧道,“咱家少爺真是博學多才,見多識廣,從不下地的人,竟然認得蟋蟀。”
“這蟲子如何來的?”沛林明天聽風伯巡城人好鬥蟲時。便感覺風趣,看到這麼標緻一隻蟋蟀,心中非常喜好。
“有甚麼認不得?蟋蟀並不是希奇的東西。小時候,祖父帶我玩過鬥蟲呢。他還奉告我,曾經鬥蟋蟀是官方流行的文娛,很多王公貴族更是不吝重金豢養蟲王。厥後有一朝。因流行此道,弄得到處都養蟋蟀,這蟲子若冇管得好專吃青苗,極粉碎莊稼。有一年天下蟲災,朝庭才下了禁令。厥後還是有很多人玩蟲子。”
風伯道:“這事隻能我們本身曉得。大師要保秘,今後對外一概說是我們家竹林裡找到的。這是我們從倉家茶林下返來,顛末一片奇特的細竹叢時,老王和少奶奶正在看那竹子有長香香的竹穗,少奶奶摘了一朵玩,竹叢裡就跳出隻金蟋蟀,先正襟端坐在少奶奶的左肩上。然後跳到她手上,抱著那枚寶石戒指,我們就把它帶返來,我想把它拿到瓦罐裡養著,如何都趕不下來。又不能硬拿下來的它,如果它活力抵擋時。那牙和腿上的鋸都極短長,如果惹毛了性子,今後不好養。”
尋香看了,好不喜好,這蟲子跳得好生敬愛,捧著金缽放在沛林麵前,鄭四把沛林的頭掂高,沛林看著,欣喜道:“固然它個子小了點,不過真是輕靈敬愛,瞧它揮動著著上長長的觸鬚,象戲台上的將軍般對勁,這蟲怕是神仙轉世來的吧?”
“把少爺抬出來,讓他透透氣。”吳媽媽叮嚀。
金蟋蟀衝他揚揚一對長長的曲須,張牙舞爪地,對他彷彿不對勁。世人更是被它逗笑起來。
尋香心中一動,不如弄點碧宵境裡的竹葉或野草喂喂看。便進了屋裡,掐了碧宵境裡的幾片竹葉和一窩野草,藏在衣袖裡,然後出來道:“我出去找點葉子看看吧。”(您的支撐,就是我最大的動力。)</P></DIV>
“少爺,這蟲子賴在少奶奶手上,趕不下來,你可有體例?”吳媽媽問。
終究,內裡傳來喧鬨的聲音和腳步聲,沛林心中一緊,莫非,真的出事了?
尋香和沛林看著金蟲在金碗裡跳舞,越看越風趣,一會翻個跟頭,一會跳起來在空中迴旋,行動和神采跟戲台上的伶人普通豐富。
沛林笑了起來,“風伯彆活力。這麼看這蟲子倒極靈性。冇準去插手秋賽,真能奪冠。”
白勝坐在中間,托著腮,一向看著少奶奶手上的蟲子。
沛林笑道,“小賭逸情,大賭破家。”
風伯不成思議地笑著直點頭,“蟋蟀隻吃近空中的柔滑葉子,東頭我新種的冬豆正在長苗,我去弄點嫩苗返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