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伯不給他,“我都趕不下來,你還趕得下來。”
“你信我一回。萬一這是個值錢的,賣它過一兩萬兩,倉家的地不是白白拿過來了?”風伯眸子一轉,拉著尋香就走。
“歸去說。”
尋香他們回到院子裡,看前廳冇人,便進了後廳,老王到後廳走廊上,看到鄭四坐在正房外邊,衝他招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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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朝他翻下眼睛,不就是你對鬥蟲曉得得比我多些嗎,有甚麼不得了,冇準這蟲子病了,還得找我呢。
尋香和老王被跟風伯圍自家院子兜了一圈,風伯在竹林下拔起一根髯毛草,說這類草公用來撥蟋蟀。三人在東麵的竹林下坐了會,纔回到院子裡。
尋香側頭瞟了瞟四周,小聲問老王,“你感覺代價方麵……”
白勝臉一紅,承認道:“我隻是在橋頭上看了會。有個老頭說,自古以來講蟋蟀要頭圓、牙長、腿壯、須粗、粗糙、勢強便是蟲中之將,但是那老頭說,另有一種頭圓中帶尖,牙利、腿韌,須粗帶齒、勢悍纔是真的鬥中之王。這金蟋蟀很象那老頭說的模樣。並且在寶貴種類中紫金蟀稱為長勝王,少奶奶這隻金燦的身材帶著淡淡的紫色,莫非就是紫金蟀?”
尋香摘下一朵,嗅了嗅,喜好道:“真的如此。聞著好暗香,不膩人,又清爽得很。”
長長的觸覺讓尋香手背上有點癢癢的,又有些驚駭,翻過手背,金蟋蟀攀著她的手背,頭上的觸覺悄悄去撓她指間的寶石,看著極風趣,彷彿它極喜好那戒指似的。
他早上按風伯交代的,把桃子挑到鬥樂場外的橋頭去賣,交三十文錢辦理費給管街的巡吏,六文一斤,半天不到就賣光了一百斤桃子。
吳媽媽嚇得神采都變了,直拍胸口,“天哪。一隻蟲子,能變成個金雞,屙的滿是金蛋?十萬兩呀。風伯,你這不是勾引少奶奶去當賭徒吧?唬得我內心不結壯。不可,我要把這蟋蟀煮死,來給少爺當藥引。免得讓少奶奶走了歧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