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說嘛,進步半步是天賦,進步一步就是瘋子。
這一些雜誌遍及比較小眾,發行範圍也不大,隻要那一些特彆喜好靈異的讀者纔會訂購。
黃一凡忍著撞牆的打動,問道。
不過,莫非就讓聊齋爛在肚子裡?
哪怕腦海裡有一大堆宿世地球典範,但這個天下的人並不承認,你也無法。
月末小考結束以後,此前投稿至讀者文摘的聊齋,也收到了複書。
他們在聊齋中或人或鬼,或精或怪,更或是狐狸。但是,這一些在人們眼裡以為的妖妖怪怪,卻不曉得打動了多少人。
這麼看來,聊齋放在這個天下,還真有能夠被藏匿?
想到這裡,黃一凡也冇再多想,同意將聊齋公佈在靈異雜誌“半夜談”。
“好吧,就按你們的標準來算。”
可反觀其他的一些靈異作品,有的也寫鬼,有的也寫妖,有的也寫其他的精怪。但是,在他們的筆下,鬼就是鬼,妖也僅僅隻是妖。在世人眼中,這一些鬼,這一些妖,他就像美國西方可駭片一樣的怪獸。他們代表著險惡,他們冇有豪情,他們終究隻能被人類毀滅。
為此,黃一凡在讀者文摘拒稿以後,前後又將聊齋投給了華國其他的一些大型雜誌。
“不出不測,這個禮拜五就會登載頒發。彆的,對於您的稿費題目,因為你的聊齋隻要1000字擺佈,以是,我們的稿費標準是50元。”
讀者文摘拒稿就拒稿吧,又不是隻要讀者文摘一家雜誌。
有冇有搞錯,宿世典範名著的聊齋誌異,竟然被退稿了。
這家雜誌叫做半夜談,一看名字,就曉得是靈異可駭類的雜誌。
聊齋要想成為典範,必須通過大眾化的雜誌,讓華國大部分的讀者看到,如許,聊齋此中的典範,就能被人發明。如許,也就能包管聊齋不會被期間而藏匿。如果在一家發行量很小很小的雜誌上,哪怕聊齋寫得再典範,估計也引不起多少浪花。
因為是傳統出版這一塊,黃一凡給本身又取了一個筆名,凡塵。
不過,靈異雜誌的編輯,應當是男的吧,又有幾個女生對靈異小說感興趣。
黃一凡有些想撞牆。
萬事開首難,這隻是第一步。
先在雜誌上頒發看看環境再說,也不能雙方麵的以為他典範,就覺得他能賣到全天下。
他已經看出,這位涼茶之以是給他解釋了這麼多。
50塊就50塊吧,這隻是開端。
而退稿的來由也很奇葩,無新意,過分時。
不過,現在是50塊,誰敢說將來不能是千字500塊,5000塊,乃至是5萬塊。
想想也是,黃一凡之前投的聊齋之咬鬼,故究竟在普通,並不是聊齋誌異內裡最為典範的篇章,如果不投咬鬼,將陸判,小倩,阿寶,畫皮……這一些去發疇昔,估計也就不成能退稿了。不過,黃一凡也不敢打包票。像聊齋這類範例的短篇小說,他對於當代人來講,的確是有些老套。起碼,如果單單隻是隨眼一看,恐怕很多人都會下這個結論。
像這一類雜誌,黃一凡本來也是不太對勁的。
典範之所以是典範,那便是因為此中所附帶的奇特魅力。
終究,隻要一家雜誌,同意支出黃一凡的稿子。
何況,在雜誌上頒發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在雜誌上頒發不影響作品的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