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淩夏,你如果冇處所去今後就跟著我了好不好?唔……給你取個名字吧……叫白好不好?”淩夏想了半天道。
就在言辰感覺本身快暈疇當年他聽到一個男人的聲音,抬開端才發明來人竟然已經走到他身邊,是個很優良的男人,貌似就是傳說中的高富帥。
這麼多年他冇有分開那人,隻是因為已經風俗,更多的啟事是以為人都差未幾,他不想再經曆一次愛從有到無的過程,哪怕他無私,但畢竟真的支出過,也因為愛情的離高興痛過。
看著麵前笑著的男人,發明本身已經被男人抱在懷裡,或許是因為他身上有傷,或許是男人喜好小植物?以是感受男人每次抱他都很謹慎翼翼,說話的語氣都和順的不像話。
聽到這個名字,言辰斜了淩夏一眼,這麼都雅的男人,竟然是個取名廢?
已經很風俗冇事就躺著睡覺的言辰感覺冇甚麼不風俗,固然睡不著,但躺著發楞也是一樣。
看著暈疇昔的小狐狸,男人有些擔憂的揉了揉它的頭。
通過淩夏的話,言辰才曉得本身竟然變成一隻狐狸!並且看模樣還是個幼年期的小狐狸。
男人見他看他,笑了笑,很暖和的感受。
想起阿誰將他救返來的男人,提及來是真的很帥,看著就不像淺顯人家的孩子,就算是那人以及那人的朋友和這個男人一比完整的黯然失容,如果他還是人的時候,如果在十年前碰到這個男人,會不會猖獗的愛上?哪怕曉得不成能也會飛蛾撲火呢?
“喜好麼?我傳聞狐狸最喜好吃雞的,明天冇雞,就雞腿拚集下吧。”淩夏說著撕下一條肉喂到言辰嘴邊,言辰冷靜伸開嘴吃下。見小傢夥吃的這麼乖,淩夏想公然度娘冇哄人!
“小東西,餓了冇?”
因為這個身材不是人類,不曉得是甚麼長毛植物,但看上去很小,並且傷痕累累,紅色的毛上麵沾滿猩紅,難怪感受那麼疼。
還好不是在深山,不然真的隻能等死了。
想著想著,言辰又迷含混糊睡了疇昔,此次他是被揉醒的。
吃著淩夏投喂的雞腿肉,言辰的思路卻不知飄到了那裡。
這裡不是他被圈養的阿誰屋子,最首要的是現在的身材絕對不是他的,連鏡子都不消照。
言辰回過神,發明本身竟然就如許給一隻雞腿吃完了都冇發明。
淩夏見小傢夥睡著了便開車出去吃晚餐,因為明天幫傭有事告假,平時中午和早晨都有人做飯。
從飯店臨走時淩夏想起小傢夥估計醒來也要吃東西,可一時還真想不起來狐狸吃甚麼,因而拿脫手機搜颳了下,在得知狐狸自古最愛吃雞以後打包了一份雞腿,本來想買一隻雞的,但要等好久,因而圖便利的淩夏就直接買了雞腿。
嗬,還真是運氣弄人。
或許是毫無牽掛,以是對現在的處境言辰接管的很淡然,隻是他固然感覺現在如許還不如一睡不醒,但他也不想就如許莫名其妙的活活疼死。
冇有,他隻是在替本身的十年不值,他隻是委曲氣憤本身的支出冇有獲得呼應的回報。
言辰是個冷酷的人,獨一的熱忱全數給了那人,冇有分給其彆人分毫。
言辰是個喜好簡樸的人,很多事情都懶得去想,很安於近況也很隨遇而安,身邊的朋友來了又走他風俗並且不會有甚麼過分濃烈的情感,他偶然候感覺本身和這個天下格格不入,直到他愛上一小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