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與子偕老_第三十六章 冥婚 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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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夏子民,凡是現現在還是想為本身的兒子辦冥婚的父母,總會在兒子病入膏肓亦或所屬虎帳戰局慘烈時,以“沖喜”為來由給本身的兒子籌辦婚事。如許一來,如果本身的兒子病故亦或戰死,兒媳婦就等因而**,算不得冥婚。

“林公子,客歲春季,你正幸虧查著京郊冥婚殺人盜屍案吧?”問出這句話的時候,夏霜寒真的僅僅隻是靈光一閃,畢竟,誰讓他們一行三人現現在就站在墳場中間,三人中另有一個曾經因為辦過“冥婚殺人案”而名聲大噪的林熙然呢?

林熙然說到這裡猝然打住了話頭,他看一眼墳地再轉頭看一眼夏霜寒,刹時就了悟了她未儘的意義,“夏女人的意義是,這墳地之以是有創新的陳跡,是因為有人來盜過屍?”

“應當不會吧?”李大叔看了看林熙然,不附和誌:“夏女人也曉得,自打林公子客歲將那殺人屍的團夥奉上法場,盜屍和殺人屍就在京郊絕了跡。現在才過了幾個月,那個有那麼大的膽量就敢來盜骸骨?”

“值得!”夏霜寒對此非常必定,因為宿世她就傳聞過,在盜屍和殺人屍被嚴抓嚴打以後不久,盜取骸骨的環境也呈現了。

“我記得客歲春季真趣辦書畫比賽的時候,你還因為被這案子困擾好久,故而被卓公子和曾公子拉到西市去散心對嗎?”

兩具屍身結婚,歸根結底也是冥婚,是被官府所製止的。但隻要攀親的兩家人在彩禮上達成共鳴,並且對攀親一事秘而不宣,那麼外人就不會曉得女方家下葬的棺材實在是空的,而男方家的宅兆裡實在埋了兩具屍身。

以定國公府世子夫人徐氏為例:徐氏曾經說過,如果陸紹雲在邊關有個萬一,她就讓夏霜寒進門為陸紹雲守節以及過繼子嗣。當然,待陸紹雲命喪鬼域以後再讓夏霜寒進門是不成能的,徐氏打的是“沖喜”的主張。

“隻不過,他們一來對從未會麵的先人冇有豪情,二來又不肯意出那麼多的彩禮,因而就放棄屍身改娶骸骨。如許一來,下葬七年的屍骨會被盜屍人挖出來也就不敷為奇了!”

是以,為了彌補“沖喜”的第二條缺點,達成變相結“冥婚”的目標,大夏境內於數年前開端,悄悄呈現了由未婚女屍與未婚男屍結婚的征象。

“應當不會吧?”立在林熙然身側的李大叔道:“冥婚的屍身那都是越新奇越好,這些村民被埋在地底下已經七年了,就算真被盜,那也應當七年前就被盜了啊!”

“不是有這類環境麼,有些人家家宅不寧連遭厄運,但是近些年來卻並冇有呈現未婚男人早逝的環境。為求心安,這些人家便把事情歸到先人頭上,以為是某位先人冇有娶妻而返來作怪。為了安撫先人的亡靈,他們也不管族譜上是不是真的找獲得如許一個先人,就是對峙要為先人辦冥婚。”

普通來講,為屍身辦冥婚,彩禮將根據屍身的“新奇”程度、生前的仙顏水劃一多項前提停止分等,越新奇越仙顏的,收取的彩禮也就越高。故而,為了賺到高額的彩禮錢,大夏邊境內呈現了盜墓賊盜取新奇屍身以及柺子殺人屍身的案件,該類案件統稱“冥婚殺人盜屍案”。

當然,如許的攀親體例也出缺點,其一,女方固然能夠載入男方家的族譜,但是卻得不到墓碑上麵的名分。其二,冇有活著的老婆,就不能過繼子嗣。但非論如何,有很多父母還是信賴自,己的兒子隻要地下有伴,就算冇有為他過繼子嗣,他的靈魂也能夠獲得安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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