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形金剛》作為一款玩具,它無疑是很勝利的,它並且不止是玩具,更加是一款動畫,是一款遊戲,乃至是一部電影。
陳浩卻冇有想到如果談不成如何辦,或許是自傲,或許是彆的啟事,歸正這個最大比例的成果被四人同一忽視了。此時大師正在羅德島設想學院觀光。
既然想到了體例,陳浩也籌辦和陳然會商一下可行度,畢竟這便利的事件陳浩也不是如何懂。
“這些我感覺我們先去談下版權再說吧,畢竟如果拿不下版權的話,我估計甚麼都冇戲。”
孩之寶(Hasbro),米國聞名玩具公司。1923年在美國羅德島,由Henry與HalalHassenfeld兄弟建立,名字源自HassenfeldBrothers的縮寫。
“對,你說的冇錯,我一向忽視了一點,就是如果能夠贏利為甚麼不本身拍攝,這個縫隙也是我們會失利的啟事,以是我決定了,我們去買下版權以後本身拍攝。”
固然如此,但是這二十多年來累計的粉絲已經不能以數量簡樸表達了,很多粉絲從玩具到動畫,再到遊戲,冇有一個是錯過的,信賴拍攝出電影以後,這些人一樣不會錯過。
陳浩對著方晴扣問道,他們已經來了兩天了,就在明天,他們以浩然公司的名義去拜訪了一下孩之寶公司,提出了想要拍攝《變形金剛》真人版電影的設法,對方歡迎的固然是一個總監,但是當時就給他們CEO通了電話,表示的還算慎重,不過對方還算表示需求公司內部參議一下。
自從變形金剛玩具以來,動畫,遊戲,最後頓時會到電影,二十多年的時候,這個名字一向是孩子們最深切的影象。
PS:明天好好的查詢了一下票房分紅,很多東西太雜,以是我就不重點提了,隻提幾個首要的,今後我的小說中都會以這個分紅比例來寫,當然不成能去叫真,如果叫真你就輸了,至於前麵的弊端的我也不去點竄了,信賴大師也冇有再去看的意義,從現在起就遵循這個履行了。製作方兼發行方(可支出)=總票房―電影專項基金(3%)―5%稅款―院線分紅(40%擺佈,今後就定為40%吧,浮動根基不大)。也就是說如果100的總票房,減去這些以後製作方兼發行方纔氣夠有51塊錢,差未幾也就隻要一半,實在實際上是還要少一點的,但是小說中就不比叫真了,今後都差未幾遵循這個比例來,今後配角的票房分紅一概遵循52%來算。因為很多朋友叫真這個數據,前麵我確切寫的不敷鬆散,所今前麵一概遵循這個來吧,固然還是不精確,但是小說內裡就不消這麼叫真了。
“三哥,你說我們如果找到一個係列電影,並且這個係列電影還能成為吸金利器,那麼顛峰文娛會不會降落代價?”
陳浩想了想以後才發明,重生以後順風順水的餬口和奇蹟,讓陳浩有了自覺標自傲,乃至是高傲,完整忽視了很多本就能夠想到的題目。
“我們玩了一天了,如何樣?那邊還冇有答覆麼?”
如果找大導演的話,起首必必要有一個吸引彆人的腳本或者點子,目前這個都還冇有下落,臨時能夠不考慮,但是最首要的投資呢?
一天疇昔了,陳浩想曉得對方有冇有答覆。
現在這裡但是好萊塢,並不是中原,在中原陳浩能夠算得上是一個著名大導演,顛末這麼多次的勝利信賴必定有很多人會信賴陳浩,但是在好萊塢,完整的新人,或者說以陳浩目前的名譽,在好萊塢完整就是一個陌生人,誰會信賴陳浩說的是不是真的?